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办法》规范了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推动了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强化了地方标准的监督管理,对于保证地方标准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积极意义。现将《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jjc@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