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北京冬奥会正在火热进行中,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风靡全国,在各大2022官方特许商品旗舰店及线上官方旗舰店都出现了一“墩”难求的现象,有关方面也在努力调配货货源。
与此同时,许多网友脑洞大开,做了冰墩墩蛋糕、汤圆、冰淇淋、还有商家打出庆祝冬奥会大酬宾的宣传语……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行为有没有侵权呢?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人员。
冰墩墩的知识产权保护“全方位、无死角”
从中国商标网查询到,在2019年9月16日(即冰墩墩正式对外发布的前一天),由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共45件,涵盖了冰墩墩中英文名称“冰墩墩”“BING DWEN DWEN”。此外,北京冬奥组委还就冰墩墩的三维形象,在全部45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45件立体商标。2020年,这些商标均已获准注册。
不仅如此,2020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7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北京冬奥组委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在商标、专利领域之外,根据2019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冰墩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
也就是说,作为“顶流”的冰墩墩形象已经得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知识产权保护。
未经授权利用冰墩墩形象牟利为侵权
2月10日上午,普陀局执法人员在网络日常巡查中发现饿了么网络平台上的“HCAKE汉娜”(上海邦倩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鹊越”(上海派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蛋糕店,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带有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以及五环标志的蛋糕,并在该商品的销售页面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作商业宣传以吸引顾客。
普陀局立即行动,对相关当事人蛋糕店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发现查见当事人正在根据订单制作“冰墩墩”蛋糕,现场已经制作了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组件和奥运五环标志等。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自行取消订单和交易,并通知饿了么网络平台对涉案侵权商品下架处理。由于发现及时,侵权商品还未及销售,因此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用冰墩墩形象制作蛋糕售卖属于侵权,而许多网友晒的各种冰墩墩手工作品没事呢?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冰墩墩形象,比如自制冰墩墩同款雪人、橘子、汤圆供个人欣赏或使用,通常并不会构成侵权。如果将其形象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即构成侵权。
普陀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已对上述两家当事人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普陀局已要求饿了么、美团等网络平台加强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的监控排查,对发现侵权商品和宣传内容立即下线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切实维护好本市良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环境。
奥运五环、“冬奥会”文字也属于IP保护范畴
当下,北京冬奥会热度高涨,有些商家利用冬奥人气,打出“庆祝冬奥大酬宾”“冬奥新机遇”等字样,凌捷提醒,冬奥、冬奥会的字样、五环等标志都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都有可能算作侵权。
从去年11月开始,上海就加强了对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比如,去年12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过网络巡查发现,上海某体育发展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的文章中,有“本次论坛以‘冬奥新机遇,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号召国内外近百家雪场、机构、俱乐部等,提前为冬奥助力”的字样。当事人未经权利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许可,在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奥林匹克标志“冬奥”(编号为第A000002号)作为活动主题进行宣传,区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不久前,黄浦区知识产权局结合辖区实际对冰雪运动体验中心、体育服装用品店、“南京路”“淮海路”两街、小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加大对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尤其是纪念品、玩具等商品的检查,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零容忍”。
据市知识产权局统计,截至目前本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95人次,立案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45件,结案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4件,罚没款15.58万元,有力保障了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
作者:沈湫莎
图片:视觉中国、上海知识产权微信号、中国商标网截图、微博网友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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