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第一次以首席大检察官的身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的“一号检察建议”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据悉,这份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
其核心内容为
● 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
● 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缘起:首席大检察官的首起抗诉案件】
很多人会问,最高检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为何发给教育部?
201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发表意见,这要从首席大检察官的首起抗诉案件说起。
2018年6月11日,因为一起关于小学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抗诉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首次依法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最高法17位审委会委员悉数出席。
此案被告人齐某是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无人的宿舍等地方多次对2名被害女童(均为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多名10岁至11岁的女童。
2016年1月20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为,判决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2017年3月3日,最高检以某省高级法院对齐某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此次审委会上,张军发表了抗诉意见,明确指出原审判决存在的错误,并从情节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多个方面阐述了检方观点,得到了最高法院审委会绝大多数委员的一致赞同。
最终,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高检院的全部抗诉意见,依法改判齐某无期徒刑。该案例后来被列为最高检2018年11月下发的第十一批指导案例之一。
向教育部发出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书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检察监督并未就此结束。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齐某抗诉案的承办人介绍:
张军在案件改判后多次强调,要思考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校园应当是最安全的地方,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港湾】
检察官们调研发现,近年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如: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的,去年同比上升30%,并且相当数量的案件犯罪时间长、侵害次数多,一案侵犯多名学生,犯罪情节恶劣。
要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不仅要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更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通过堵漏建制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这最终形成了高检院历史上的首份检察建议书。
来源:综合自共青团中央、新华社、法制日报
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