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自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启动以来,我国已经公布了4批共4153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目前第5批2646个拟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已结束公示。但是,面对数量多、分布广、特征差异大传统村落,现行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制度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做出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美术馆副馆长卢永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虽然《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法》《环境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都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具有一定关系,但都不是以规范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为目的的法律法规,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尚待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管理。
卢永琇说,传统村落是我国数以万计的乡村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也是文化遗产价值最为丰富的一部分。作为活态的文化遗产,其核心价值既包括物质形态的民居、祠庙等建筑,生产生活的工具,周边山水田林草等自然环境,也包括非物质形态的民族、民俗、民间文化与习俗,乡村生存、生活的知识和智慧等,其保护的方式理应有别于单纯的文物保护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是当前的法律法规尚未做出明确规定。而且当前,依然有大量村民生活在传统村落中,迫切地希望提升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
为此,卢永琇建议,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应在传统村落遗产价值认知的基础上,从保护发展的制度、理念、技术等多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面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体系。
综合自国家文物局网站
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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