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而不同地区先后发生了十几起类似的乘客抢夺方向盘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更让人揪心。如何避免公交坠江类似事件再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用多种手段保护公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为了鼓励车上乘客与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制止侵害驾驶人和其他乘客的行为,《意见》中明确规定,乘客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为。如果乘客的制止行为造成了违法犯罪行为人损害,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约束乘客违法行为,建议立法保护公交司机人身安全
“重庆的坠江事件发生之后,很多地方都做了一些改进,比如说在驾驶室的周围装上防护栏。这种方法可谓是有利有弊,一方面可以保护驾驶员安全,但另一方面如果驾驶员发生意外,乘客无法及时开门挽救驾驶员。所以,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也可用来约束乘客的违法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市公交集团第七分公司42路公交驾驶员刘丽岩说。
今年,刘丽岩带来的就是关于公交驾驶员55岁退休,还有通过立法来保护公交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建议。“这些建议,看似反映公交方面,其实是和我们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公交司机安全了,我们百姓的出行就会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因为公交司机是百姓出行的守护者。”她说。
避免安全隐患,建议将公交司机纳入特殊工种
“受广大公交车驾驶员嘱托,我这次将公交车驾驶员纳入特殊工种的建议带来了北京。”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公交总公司一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喻春梅说。
喻春梅表示,公交车驾驶员劳动压力大、工作环境艰苦、时间长,而且驾驶员的工作状态关乎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比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等工种都被定为了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可享受提前5年退休的待遇。”喻春梅介绍,实际上,公交车驾驶员在长年驾驶过程中,绝大部分人都会有职业病,比如颈椎病、腰椎病、坐骨神经痛,可能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
“在过去一年的履职过程中,我收到了很多将驾驶员纳入特殊工种的建议。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比其他行业工种更为艰辛,特别是老驾驶员,在年龄达到50岁后,很难适应这样高强度并涉及公共交通安全的工作。”喻春梅说,希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能够听到关于公交车驾驶员的政策福音。
公交司机一人担三责,建议增添司乘人员
全国人大代表王安忆则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公共汽车增设司乘人员的建议。“从媒体新闻报道看,常有公交大巴司机猝发急病,甚至死亡事件。细致观察,其中多为三位数公交路线,是较长线路公交,一名司机既要负责行驶安全、站点停靠,亦要关切登车刷卡或投币,三是要留心车厢内意外情况,以及时处理。一人担三责本已经相当紧张,更不要说单独一人处于陌生人群中卡时间的寂寞,心理的压迫是很沉重的。”
“从乘客安全考虑,从司乘人员的身体心理健康考虑出发,以为增添一名司乘人员甚为必要。既可协助售票、监督停靠,又有备无患,处理万一之事端。再则,有同事合作,减低精神焦虑,可增添工作的愉悦。因此,建议公共汽车除司机外,再应有一名司乘人员,形成必要劳动运行配套制度。”王安忆说。
综合自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吉林网等
编辑: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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