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进入从工业化向创新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一批定位“小而精”的研究型大学的出现,如小荷尖尖,正在成为推进科技创新、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力量。
在一批新型研究型大学起步建设的过程中,一条小小的规定却成为了一道坎。
“我国高校目前实行的建筑标准是1992年制定的。从如今高校的实际发展来看,有的规定已经落伍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必须要修改。”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技大学副校长印杰提交提案,呼吁尽快在大学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中增加“科研用房”项目,进一步支撑大学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时,印杰讲述了提交这则提案的缘由。原来,在新建高校硬件建设过程中,俗称的“九二标准”,即1992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根据当时高校的发展情况,在指标栏目设定中,只有教学用房、行政用房、宿舍、食堂等栏目。而如今研究型高校承担大量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的科研项目,最需要的是“科研用房”——这个指标栏目在“九二标准”中是缺失的,给一些新型研究型大学的校园建筑设计和校园建设,带来了尴尬。
印杰说,高校科研用房的标准和规范,与教学、行政用房差异很大。特别是理工类学科,用房的层高、承重、上下水、通风等均有具体要求,单位面积建设成本也比较高。正是因为“九二标准”没有“科研用房”的栏目,所以新建大学在校园设计和建设立项中加入“科研用房”,就难以得到负责基建立项的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的批准,这也直接限制了新型的研究型大学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拔尖人才的培养。
据了解,教育部正在启动修改大学建筑标准的相关工作。印杰建议,应抓住眼前的契机,尽快将“科研用房”的项目增加到高校建筑面积指标的规定中。
同时,印杰也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应按照各大学的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合理配置科研用房,不宜“一刀切”,也不宜盲目高配。
作者:樊丽萍
编辑:樊丽萍
责任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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