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马拉松及相关赛事以井喷之势快速发展。2019年全年,我国境内共举办马拉松规模赛事1828场,累计参赛人次712.56万,其中经中国田协认证的赛事达365场,参赛人次80多万,体育赛事的繁荣有力助推了体育强国建设。
安而不忘危,甘肃白银景泰“5·22”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向世人敲响警钟,其暴露出的大型体育赛事公共安全问题不能忽视,建设体育强国亟须筑牢赛事“安全红线”。
筑牢赛事“安全红线”是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前提
各地举办的马拉松及相关赛事已成为引领全民健身的新时尚,群众参与热情极高,这为建设体育强国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建设体育强国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的实现需要以安全为前提,安全是体育赛事运营的首要原则。赛事安全涉及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安全、信息安全等。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保留了“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登山”等项目的专门审批权,同时肯定了“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事、无线电管理、外事”等特定部门对特定赛事的审批权,这无不彰显国家对体育赛事安全的重视。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之所以保留部分审批权正是充分考量了体育相关领域的“安全红线”。
甘肃白银景泰“黄河石林越野赛”,曾获得中国田协认定的“铜牌赛事”、“自然生态特色赛事”等荣誉,但由于组织者缺乏“红线意识”最终酿成重大事故,其取得的成绩也瞬间归零。这种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对“安全红线”视而不见的做法,最终会伤害体育强国建设。
赛事“安全红线”是高压线,是生命线。逐渐取消或下放赛事审批权,目的在于放活体育市场,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并不意味着放松了对赛事“安全红线”的管控。“安全红线”贯穿赛事运营全过程,最牢靠的“红线”不是靠审批来把守,而是靠完善的制度将“红线意识”根植于各赛事相关主体,把履行赛事安全保障义务作为自觉与常态,这才是最牢靠的“安全红线”。
筑牢赛事“安全红线”是落实依法治体的必然要求
赛事“安全红线”是底线,坚持底线首先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体育赛事“安全红线”只有依法确立,体育强国事业才能在法治轨道上长远发展。
既然是“红线”,则必须通过精准研判来识别风险,并通过科学立法来划定“红线”,不应因噎废食而盲目暂停、禁止或取消相关赛事。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决定了法治不能也不应“苛责”体育固有风险,因为消除体育固有风险的唯一方法就是禁止体育运动。也正因此,因体育固有风险而造成伤害,赛事组织者通常是可以免责的。但非体育固有风险是能够依法防范和化解的,且因其不可归咎于赛事本身,所以赛事组织者不必然因此而免责。
非体育固有风险包括两类:组织风险和非组织风险。组织风险是由于赛事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产生的风险,非组织风险是由组织者之外原因引发的风险。非组织风险本不可归咎于组织者,但如果组织者本可预见风险而未采取应有措施,则组织者的不作为就形成潜在风险,该风险具有可归责性。值得反思的是,如果监管主体能够依法强化赛事监管,在组织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且触碰“安全红线”之时,不论该行为是否造成恶果即依法对其查处,那么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筑牢赛事“安全红线”需完善体育产业合规运营体系
景泰“黄河石林越野赛”的悲剧教训十分深刻。安全问题已成为覆盖体育赛事、俱乐部经营、场馆运营、体育培训等重点体育产业的重要问题。在体育产业领域各类审批权取消或下放的背景下,以预防和化解风险为核心的合规运营体系,对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
体育产业合规运营体系的实施主体应是体育产业从业者,包括体育赛事运营机构、体育俱乐部、体育场馆(地)运营机构、体育培训机构等各类体育产业从业者。体育产业合规运营体系的内容应贯通具体产业的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特别应当强化涉及安全、健康等要素的关键过程控制。体育产业合规运营体系应整合全部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需特别重视对行业规范的体系化整合,发挥行业协会在完善合规运营体系中的示范作用。同时,体育产业合规运营体系的实现需要相应配套制度,如赛事安全评审员制度、赛事安全认证制度等,推动企业内控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
为推进体育产业合规运营体系全面建立,可在体育赛事运营领域先行先试,建立赛事安全合规运营体系并配套赛事安全员与赛事安全认证制度,在危局中率先突破,形成赛事产业新发展机遇。
建设体育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近来体育产业领域偶发的安全事件不应成为整个事业的绊脚石,包括马拉松在内的各类体育事业更不能止步于此,而应当依法筑牢赛事“安全红线”并坚守之,在法治保障下尊重市场规律,在安全前提下加快发展步伐,这才是持续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长久之策。
作者:李键(上海体育学院)
编辑:陈海翔
责任编辑:谷苗
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