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热门电视剧
今年六月,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在逐渐形成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下,我国的创新创业热情被进一步激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创新指数跃居全球第二十二位,是唯一进入25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对于近年来迅速崛起的网络文化产业来说,对版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更是产业蓬勃发展的前提保障。昨天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泛娱乐版权保护研究报告》对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三个产业的版权保护和正版化进程做出梳理和总结,数据统计显示,近年来三大产业的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其中用户付费收入规模增长得尤为显著——2017年网络文学用户付费收入过百亿;网络视频在2015年增幅最高达268.5%,今年市场规模将近千亿元。
随着网络文化正版化的继续推进,业界人士呼吁加强政策干预,强化各项行政措施的落地,加大对于企业的扶持与指引,进一步净化市场版权环境,提升消费者的正版化意识。杭州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副院长夏烈指出,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正版化发展,不能只着眼于反盗版。“一些盗版的消费者,在没有盗版可看的情况下,未必愿意去购买正版。所以,怎么提升正版内容的用户体验,激活正版付费的消费增长,才是关键。”
本文所有图表均来自《2018年中国泛娱乐版权保护研究报告》
网络文学:盗版损失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达到四年来最低值
基于文字作品易存储、侵权成本更低等特点,网络文学行业的盗版现象相对比较严重。统计显示,2017年网络文学的盗版损失占到了同期市场规模的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的5.9%和网络视频的14.3%。也就是说,网络文学一年本应有的行业收入中,有一大半都因为盗版而流失掉了。
也正因如此,国家和相关部门近年来对此频频重拳出击。2016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政策,与之相关的网络文学盗版惩处力度也不断加大,一批大型盗版站点相继被关停。正版企业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利用更具综合性的监测处置手段应对侵权盗版行为,成效显著。以阅文集团为例,2017年全年,在诉讼打击之外,其针对盗版侵权网站及手机APP进行监控投诉,总计下架侵权链接70余万条、下架各类侵权盗版APP800多个,成为企业维权工作的新亮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的数额在2017年依然高达74.4亿元,但这是在连续两年的小幅增长后首次出现显著的下降,并且达到了四年来的最低值。可以看出,网络文学盗版损失的增势已经有初步且较为明显的遏制。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一直稳步上升,用户付费收入于2017年突破100亿元。这其中,近年来优质的IP开发是提高用户付费意愿的重要因素,而移动端正版化渠道的不断拓展和增加,以及对于侵权盗版持续而卓有成效的打击,更进一步促进了网民文学付费规模的快速增长。
网络视频:用户付费收入飞速增长,增幅最高达268.5%
在报告统计的三个网络文化产业中,网络视频是行业规模最大,也是增幅最快的。2017年中国网络视频行业规模已超900亿元,同比增长48.5%,预计今年将成为千亿级市场。而在与版权保护更加密切的用户付费收入方面,网络视频行业的增长更为显著。从2013年的不到10亿元,到2017年的超200亿元,网络视频用户付费收入规模呈现出井喷式增长,增长率接近或高于100%,其中2015年的增幅高达268.5%。
如此惊人的成长,与网络视频平台投入巨资采购优质影视作品版权,进行原创作品的开发以吸引更多消费群体的努力密不可分。而与此同时,对网络视频侵权盗版的打击,也是行业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
2013年以来,国内网络视频的版权保护状况有了飞跃性的提升和发展。“剑网行动”连年“出剑”,相继查处了快播播放器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等一批大案。国家版权局从2014年开始定期公布热播、热映的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有效震慑和减少了针对热门影视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2015年7月,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优酷土豆、PPTV等网络视频企业联合成立视频正版化企业联盟,聚集了行业各方力量,使网络视频版权保护成为常态化的工作,也使中国网络视频版权保护工作步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数字音乐:正版化带领行业冲出困境,付费音乐发展一日千里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经历了免费时代、盗版横行时代,终于迎来了相对规范的版权时代,数字音乐在2016年的增速也开始回归至快速增长水平,总产值达到529亿元。在市场商业模式多元化的作用下,用户付费、广告、直播、音乐周边产品销售等收入模式将共同促进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由于多年以来盗版的冲击,以及付费音乐在中国的推进缓慢,数字音乐用户付费在中国的发展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难有突破。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通知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几乎就在距此前后一年的时间内,中国数字音乐行业经过一系列的兼并重组后,步入了以腾讯、阿里和网易为首的巨头时代,版权归属更加规范和透明,行业巨头在雄厚资本的支持下也投入巨资用于采购数字音乐作品版权,盗版数字音乐进一步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正是从2015年起,数字音乐版权的规范化正版化发展和主要数字音乐平台对付费音乐专辑的发力推动了数字音乐用户付费收入规模的翻倍增长,并突破10亿元。此后数字音乐用户付费收入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常年保持在50%以上的增幅,其中2015年出现了爆发性增长,增幅高达121.7%。
谈及网络文化产业正版化的未来,艾瑞咨询研究总监郭成杰认为,大家要更好地树立信心,明确正版化是内容领域发展的必由之路。与此同时,未来的盗版会更加隐蔽化、分散化,需要基于新型的技术手段,加强盗版监测,加强对网盘、云盘服务规范化的管理。他说:“如果在版权上有更好的保护和利用,网络文化产业未来的前景非常值得期待。”学者、评论家夏烈指出,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正版化发展,不能只着眼于反盗版。怎么提升正版内容的用户体验,激活正版付费的消费增长,才是关键。在这方面,相关产业已经进行了不少成功的探索,比如高清、高音质、免广告等,许多平台在界面设计、使用体验上也做得很好。与此同时,根据现时代文化产业的传播特点和发展态势,重视版权资源在整个互联网文化产业链中的价值,也是推动网络文化发展应有的视野。
网文作家“血红”、音乐人高晓松:必须阻止盗版引起的人才流失,正版化才能给行业带来美好春天
血红
笔名“血红”的刘炜是中国首位稿酬过百万元的网络作家。可以说,他是网络文学正版化的最早一批受益者。近年来,业内的版权保护取得了不少成果,血红告诉记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订阅收入的大幅提升。
作为上海首位以网络作家身份当选的市人大代表,血红一直对行业内的盗版情况保持着高度关注。在今年的上海两会期间,他就提出了重点加大力度打击盗版和剽窃行为的建议。他指出,曾经有多起网络小说侵权案件,判罚金额甚至不足以涵盖维权方的维权成本,侵权方的实际获利更是数倍甚至数百倍于这个数字。
提及目前行业内目前面临的主要盗版问题,血红表示,最需要重点关注和大力打击的就是众多分散的中小型盗版网站,针对此类侵权盗版方,血红呼吁政府方面能够加大管制和处罚力度,比如增加行业禁入处罚,或是纳入征信体系等,“希望未来网络文学行业的正版化工作能够持续推进,进一步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完善版权环境,鼓励更多的新生代作家成长为优秀的行业人才。”
高晓松
盗版给行业带来的巨大影响,不独在网络文学。音乐人高晓松曾多次在访谈节目中提到,数字音乐一度猖獗的盗版现象,给音乐行业几乎带来了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他回忆说,在卡带时代,盗版与正版之间尚有时间差,因此音乐行业的境况并不算太差。但数字音乐的盗版就可以说是“竭泽而渔”了:“那时候实在做不下去,每张唱片做出来,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从没有人付给高晓松音乐作品的版税,他经历过的唱片公司也都是“只出不进”。盗版给音乐行业带来的经济困境,引起了严重的人才流失:“最后只有两种人在我们行业里:一种是真的热爱,‘饿死’也要坚持下去;一种是真没人要。导致行业恶性循环,越来越不行。”令人惋惜的是,像《虎口脱险》的词曲创作者郁东等一批富有才华的音乐人,如今早已不在乐坛,“如果我们行业有版税,他是不会流失掉的。”
2015年,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在正版化的快速推进下,盗版数字音乐基本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按照盗版损失占同期行业规模的比例,数字音乐也是目前盗版控制得最好的一个领域。正如高晓松的感慨,音乐人“终于等来行业的春天”。
网络文化产业正版化历程大事记
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开始探索网络文学网站的商业模式,即VIP阅读模式,开启了网络文学领域的正版化发展之路。同时,收费模式的建立也标志着网文盗版模式的明确形成和兴起。
2005年被称为“互联网版权保护元年”。2005年4月,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第一个法律性文件《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颁布。同年9月,国家版权局会同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第一次启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专项行动。“剑网行动”由此开展,十余年来打击了一大批专业化的大型盗版平台,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2006年诞生的巨鲸音乐网通过用户付费下载数字音乐专辑的方式进行了正版化的尝试。但在当时盗版肆掠的环境下收效甚微,如蜻蜓点水。
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2009年9月,由搜狐视频、激动网和优朋普乐联合发起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北京启动。正是从这一年起,国内主要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开始密集购买影视内容的版权。
2011年,环球、华纳、索尼三大国际唱片公司指控百度提供MP3搜索链接服务侵犯了其著作权,并索赔6350万元。这一标志性事件开启了中国数字音乐正版化的浪潮,数字音乐平台开始密集和唱片公司合作,采购数字音乐作品版权。
2013年开展的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针对百度影音、快播播放器等平台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处罚。
2015年4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加大对网络版权的保护力度。
2015年7月,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优酷土豆、PPTV 等网络视频企业联合成立视频正版化企业联盟,使网络视频版权保护成为常态化的工作。
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2016年9月,由阅文集团牵头,33家单位共同发起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宣布成立,并发布《自律公约》。
201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秩序。
作者:钱好
编辑制作:钱好
责任编辑: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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