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与居民“平起平坐”
户籍改革就是让有条件的农民无任何顾虑进城,进了城就要和城市居民“平起平坐”,享受同等的待遇。
跳出“农门”变成城里人,是几代农村人的梦想。如今,德清县农民一旦被企业录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办理社保,就可以凭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向公安部门提出户口迁移申请。这样的改变得益于德清县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户改实施后,德清县以自愿为基础,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让不少符合“入城”条件的农村居民,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居民。
“以往,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因为户籍制度只能成为城市‘边缘人’,难以获得城镇户籍,更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福利待遇。”在县公安局副局长邱连荣看来,此次户改进一步放开落户条件,降低了进城门槛。
德清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俞炳轩告诉记者,有了“三确权不变”,即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不变,无论农民转户进城与否,在农村享有的利益和保障不变,农民的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皆可进行抵押融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农民变成了集体资产股东。只要拿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股东的身份永远变不了,即使进城改了户籍,仍然可以享受分红收益。
今年1月1日起,德清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后的新制度不再区分身份户口,从缴费到服务,农民和城里人一样能享受同等待遇,更加适应当前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流动特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费根法局长告诉记者,进入市区的居民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也将统一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文汇报驻浙记者 蒋萍 通讯员 刘海波 摄影 姚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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