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明晰,盘活农村沉睡资源
以前农村住房抵押贷款难点在农民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农民贷款由于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及担保人,担保贷款难度大、数额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
“今年多亏了这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说起去年10月拿到的30万元贷款,洛舍镇东衡村村民陆英田便兴奋起来。
陆英田和朋友合伙搞鱼塘养殖,规模有两三百亩,买饲料、购鱼苗等都急需资金周转。以前贷款找亲戚朋友做担保,既麻烦又欠人情,今年他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从银行顺利拿到贷款,是德清县推出农村住房抵押政策后的第一个受益者。“有了这条融资途径,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更高,增收的信心也更足。”陆英田说。
周伟国说,2011年,洛舍镇东衡村作为全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普查确权登记发证试点村,县有关部门将村民的房屋、宅基地进行实地测量,统一发放《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拿到权证的百姓可以到县里指定银行办理贷款。使原本“沉睡”的农村住房,转化成了“活钱”,大大拓宽了百姓创业融资途径。
记者来到武康镇时,阴霾的天空正下着小雨,冻得人直打哆嗦。在民进村1200亩的双基峰茶场上,房金宝和工人们还在忙碌着。日前,这位茶场主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抵押,刚刚从县农商银行贷款了200万元。“林业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回报慢,融资难度较大。以前没有权证,银行不能抵押。作资产评估,银行还不认可。以前需要资金只能找亲戚朋友借。”房金宝说,“现在,我马上可以买设备、建厂房。过了年,准备在茶场边建一座农家乐山庄。”
德清县林业局局长沈云峰告诉记者,德清县林业用地面积66.5万亩,多年来资金一直是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2006年,德清县迈开了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林业保险政策。截至目前,德清县已发放《林权证》3.2万本,林权流转面积累计达10.7万亩,累计林权抵押贷款合同金额1.6亿元。
“通过林权抵押贷款,一方面林农手里的林权证变成了‘借款卡’,解决了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难题。另一方面盘活了森林资源,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沈云峰说。目前,德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全面办结,农村的住宅两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正在确权登记和发放。农村住房确权发证一旦完成,农村老百姓“三权”依法得到保障,那时德清的农村居民便真正成为“自由人”,随时可以离开农村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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