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赢大上海保卫战之际,有人却无视禁渔相关规定进行非法捕捞活动。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5月16日7时许,崇明公安分局竖新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防范区前卫村一河道附近发现两名男子正驾驶着小船进行非法捕捞。见有警车停下来,两名男子将作案工具、船只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丢弃后逃逸。
民警随后把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捉拿归案,两人对禁渔期间非法电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当天一早黄某约上朋友李某一起,带上电瓶、升压器、电网兜等电捕鱼工具,偷偷使用停在河边的河道保洁船进行非法捕捞活动,电捕鱼正酣之际,被民警发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渔获物被放生,非法捕捞工具予以没收。
警方提醒,禁渔期捕鱼属于违法行为,电捕鱼更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方式,请有此念想的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犯法律。
作者:何易
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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