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还将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
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成的民法典草案,包括7编加附则,共84章、1200多条,是一部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不仅覆盖人民生活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而且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要求。
物权编草案:更好保护你我财产权利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从现行物权法修改而来的物权编草案,有助于强化保护公民财产权利,让有恒产者更有恒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草案在物权法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物权编草案进一步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草案在强化业主权利保护、增加居住权规定、完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的规则等多方面作出完善。
专家普遍认为,物权编草案总体上是对现行物权法的延续和升级。从物权法到物权编草案,标志着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再度明确与不断完善。比如:如何破解小区业主维权难,居住权制度如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怎么办……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物权编草案均作出了回应。
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草案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此外,草案还规定政府、居委会应对设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给予指导协助,推动解决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有利于让资金不再“沉睡”。
“对于一些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引发的纠纷,草案赋予了相关部门一定的义务去积极履行职责,对小区常见纠纷指明了解决途径,为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说。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物权编草案作出原则性规定,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问题,草案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合同编草案:建立更具时代性的合同制度
专家指出,此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充分考虑到当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正在为这些新需求、新方式提供明确的法律规制。比如,此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在现行合同法基础上的修改超过300条,其中涉及规定内容实质性新增、修改超过150条。例如,草案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增加了电子合同的履行规则;草案新增物业服务合同,其中涉及业主知情权、共有部分收益情况报告、规范业主的单方解除权等内容;新增预约合同,满足对预约购房之类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等……
北京华宇元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务专家顾佳认为,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体现出了鲜明的时代性和包容性。“在合同领域为公民提供一部法典化的、完善稳定的基本法,全面规定民商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为权利遭到侵害时提供完善的保护制度,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国家整体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近年来,一些侵害大众权益,甚至危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和问题时有发生,亟待法律规制。此次合同编草案就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民间高息借贷等,合同编草案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顾佳认为,在借款合同一章中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折射近年来国家对借贷活动的管理力度逐步增强,对高利贷坚决禁止。还有如对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加大对弱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保护等。
专家认为,此次民法典草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从法律角度进行规制,更好地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格权编草案:强化对人格的全面保护
从保障公众私生活“安宁权”,到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及时应对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民法典加强人格权立法,使其独立成编,强化对人格的全面保护,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
随着时代的进步、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私人生活边界不断拓宽,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难题。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格权编草案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公民隐私权保护上有了新突破,对“隐私”的定义作出了更完善的规定。此前的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规定,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单位和专家学者提出,维护私人生活安宁、排除他人非法侵扰是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在隐私的定义中增加这一内容。草案采纳了这一建议,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生活、私密信息。这意味着,“私人生活安宁”成为隐私权的重要内涵。
遭遇性骚扰怎么办?在人格权编草案的立法过程中有了答案:禁止性骚扰被写入草案。这是立法机关以法律制裁违法、抚慰心灵的具体体现。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推进,人格权编草案的“禁止性骚扰”规定也在不断细化完善。草案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这意味着“用人单位”的范围可以涵盖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加了可操作性。
婚姻家庭编草案:为“家和万事兴”提供更强法律保障
完善婚姻撤销有关情形的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确立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专家指出,草案的数次修改,深刻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问题导向和对民意的尊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夏吟兰表示,从强调形式平等到关注实质平等,再到关照弱势群体利益,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不仅体现了社会发展进步,还始终保持着对正确婚恋家庭观念的引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一大特色,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在婚姻家庭类纠纷中,财产问题往往是一大焦点。如何更好地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如何让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婚姻家庭编草案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根据现行法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家庭编草案则明确赋予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的索赔权。
“‘照顾无过错方’几个字过于抽象,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孟强表示,增加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对司法实践的指引更为清晰,有利于惩罚过错方。此外,草案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加严格,并合理配置了举证责任,较好保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专家建议,针对当前婚姻家庭中的一些现实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还应继续细化,进一步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比如,当一方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失的,另一方应有权要求赔偿;再如,增加对配偶共同居住权的限制规定,以防婚姻弱势一方因离婚而无家可归。
继承编草案:让继承制度更符合百姓需求
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修改口头遗嘱效力、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专家认为,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更加符合公民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一些空巢、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让这类老人有了“老有所依”的法律保障。根据现行继承法,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此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意味着,社会化的家庭养老或将成为未来养老产业的新方向。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人想更改曾经立下的公证遗嘱内容,只有前往公证处才能进行更改。因为根据现行继承法,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条规定,给一些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造成了更改遗嘱的不便。为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草案同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所拥有的财产种类、财产形式日趋多样,使财产状态变得不稳定的因素和风险也越来越多。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避免和减少纠纷,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草案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这些具体规定,增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可操作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遗产管理人必须履行义务、受到监督,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编草案:回应经济社会新情况新问题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关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吸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不断成熟,日臻完善。
“草案保留了现行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救济功能、预防功能,还强化了有关机关的调查职能。同时通过明确追偿权,促使有关机关和其他建筑物使用人积极查找侵权人。”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王浩公说。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侵权责任编草案完善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大。孟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越来越广,说明我国法律越来越注重从物质保护向精神权益、人格权益的保护拓展,这正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具体体现。
明确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用法治的力量保卫绿水青山;对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作出规定,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明确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从社会发展焦点、热点到百姓身边难点、堵点,侵权责任编草案均作出回应,推动解决突出民生问题。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
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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