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给出了官方回答。近日,有网友在该局官网留言反映,电视剧只留虚假的好的评价,完全不顾事实,自己发些客观的评价弹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删除。2月20日,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回应网友称,该情况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止电视剧,整个影视娱乐界的控评现象早已饱受诟病。每当偶像明星有新作出炉、综艺播出,一些“真爱粉”便会迅速占领评论领地,对出演作品或行为举止刷量控评。由不同模版炮制的文案连番上阵,表白赞扬式注水评论队形整齐,其来势之猛、声势之大,足以淹没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观点。作品看似好评如潮,不过是作假的口碑粉饰场面;偶像看似无可挑剔,无非是虚假的数据狂带节奏。
冲淡或是删除否定的声音,只留下泛泛好评,如此闭目塞听,自吹自擂,无疑是不够自信、自欺欺人的表现。分析这一乱象的成因,既有粉丝不理智追星的心态作祟,也有营销者对畸形利益的肆意追逐。近些年来,铺天盖地的控评屡屡引发饭圈互撕谩骂乱象;为了达到控评目的、提高账号权重,一些养号产业链也暗中搭建,牟取利益。控评歪风盛行网络,破坏了娱乐圈的正常竞争,挤占了发表理性观点的舆论空间,也扰乱了网络生态的运营秩序。
容不得差评,就是最大的差评;在口碑上造假,并不能给作品和偶像加分,反而是对正面形象的抹黑。对这种弄虚作假的伎俩,监管部门也多次打击,绝不姑息。就在春节前,国家网信办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这一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对于电视剧控评给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肯定答复,更是在法律层面起到制约和震慑作用,指明控评行为的组织参与者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可能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注重作品的评价反馈,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应该靠质量去赢得观众的赞声,而不是靠刷量来营造虚假的繁荣。听取客观真实的声音,才有利于明星偶像取得事业的长足进步;掀起热烈又不失公平的讨论,引发思考、触发改变,不正是一部作品发表问世的价值所在?营销团队到处控评,不如控制质量;饭圈粉丝跟风转评,不如真诚沟通。
作者:殷呈悦
编辑:童薇菁
责任编辑:卫中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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