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为回顾党的百年历程中上海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文汇报联合开设“申康党委系统医务专家口述历史”专栏,进一步挖掘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展现一代代医务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赓续光荣传统,践行医者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的精神风貌,绘就一幅幅党旗在市级医院一线高高飘扬的动人画卷。
口述人:张明园,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上海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精神障碍患者保障道路,上海成为我国第一个建立完整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的城市。
三级网络:服务模式的早期探索
新中国建立之初,全国众多精神卫生工作者就意识到精神卫生服务不仅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极重要的社会问题,它需要多部门合作和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开展患者救治救助等工作。1956年,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市卫生、民政、公安三局共同建立了精神病人管理小组,以协调全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
但如何合作、如何协同?全世界都没有现成的可借鉴的先例,我们决心创出一条适合新中国的精神障碍疾病防治新路。
我们首先想到了基线调查,就是开展精神障碍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是了解上海本市精神疾病的发病及患病情况。基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三级服务网点,目的是便利病人就医。在完成前两项工作后,我们有重点地进行社区精神病学研究,开展“精神病人解锁工程”,并逐步建立起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精神病防治网络。
1965年,上海开始是在农村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当时,我们上海市精神病防治院每年都派两支医疗队下乡,各医院纷纷派出医疗队深入农村。我们医院的柳介丘医生当时随综合医疗队下到当时的松江县叶榭公社,当他看好了几个癔症病人后,便在当地开展精神障碍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在送医下乡的同时,我们还大力开展了专业培训工作,每个公社卫生院都抽调一名卫生员,集中起来接受7-10天的精神科知识培训,培训结束之后请他们报告病人线索,然后医疗队再去复核,这些卫生员接着做随访。后来,在推广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模式时,这些接受过培训的卫生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972-1973年期间,上海开始尝试在社区建立精神病患者工疗站,由社区民警将有意愿的患者组织在一起,两位退休人员帮助管理,并请精神病防治院定期派医生帮病人调整药物,让患者像上班下班一样,白天一起活动,晚上各自回家。确定这个做法后,我们首先在静安区试点,为在全市推广积累了经验。
1978年9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病防治工作,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支持帮助下,上海成立了市级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并设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精防办)挂靠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防办的主要职能是担负全市精神病防治的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就本市的精防工作收集资料,供市有关部门参考决策。
协同合作:从管理领导小组到工作联席会议
回顾多年来上海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取得的巨大成绩,首先靠的是精防医务人员始终铭记初心使命。我与所有精防人一样,心里一直想做事,做成事,动力就是成就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模式发展。比如,殷国宝医生担任市精神病防治院防治科科长期间,一直与社区保持联系,借防治科的平台推广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模式。
其次是善于发现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在治理体系中加以推广。王昌华医生让我印象深刻,他曾兼任医院防治科的科长,一次陪同领导参观工疗站后,被邀请组织康复后的住院患者去市委大礼堂文艺演出。看到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效果后,行政主管部门开始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要求每个街道至少要建立1个工疗站,每个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有1个医生经过半年培训后担任专职或兼职精神科医生。这才有了行政体系和技术体系。
还有就是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最初成立的小组由公安、卫生和民政部门组成,之后又加入教育、劳动、财政、残联等部门。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卫生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是每个局分管的副局长。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本市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发展。上海市社区精神病防治模式建立与功能评价,分别获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87)、卫生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88),上海市卫生局科技进步三等奖(1992)。
2000年2月,为了适应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市民精神卫生的需求,拓展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原上海市精神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更名为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卫生、民政、公安、财政、教委、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当年6月,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工作联席会议,并入上海市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作为第一召集人,本市37家成员单位组成。市公共卫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共同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做好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工作。
里程碑:集精防功能和职责于一体
1964年,上海全市仅有10个区和1个县建立了临时管理点,也仅收容对社会秩序有影响的重型精神病人,当时的医疗任务是由市精神病医院承担。那时,我们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临时管理点,具备相应条件的,经批准可改为“精神病管理站”,以后又改名为精神病防治站。
1972年后,随着区(县)的防治站逐步扩大,先后改名为精神病防治院,所有县也都建立了县精神病防治院,在市精神病防治院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县)的精神病防治工作。我认为,那时,上海市的市-区(县)-基层三级精神病防治网络算是基本成型。
2003年,为贯彻《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精神卫生工作原则,加强本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在原有的市、区(县)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的基础上组建了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至2004年,全市所有区县相继组建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我作为上海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从最初的萌芽,到后来不断发展成型的过程中,可以称得上“里程碑”的事件就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的成立。
现在,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集精防功能和职责于一体,包括精防工作计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流行病学监测、定期分析监测结果、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培训和技术指导、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宣传、防治信息的管理预测预报,并为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决策等。2007年“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预防模式系列研究”获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三等奖,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风险防控模式与综合干预技术研究”获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三等奖。
(储舒婷 整理)
作者:张明园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唐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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