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了多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5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中,教育部回应了“关于关注内地高校性骚扰事件,校内成立防止性骚扰委员会的建议”。
《答复》指出: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多起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事件,损害了高等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声誉。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反映出高等学校防治性骚扰、应对和处理性骚扰事件的意识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答复》表示,目前,部分高校还没有设立专门防止性骚扰委员会,专门的工作制度还不健全。我们将会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指导高校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机构,健全性骚扰防范工作机制。
《答复》还提到,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明确要求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要求各高校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各高校普遍设立了师德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师德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机制,把预防和处理性骚扰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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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顾军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自教育部官网、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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