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迎来升级版!教育部官网昨天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201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64所院校在分类推进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教、特教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师范生新机制,推动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升级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出台计划2.0版,在师范院校办学特色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师范专业培养能力提升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师范人才培养上发挥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是新时代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示范引领高素质教师培养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适应五类教育发展需求,分类推进卓越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改革。具体而言:
面向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卓越中学教师,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积极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
面向培养素养全面、专长发展的卓越小学教师,重点探索借鉴国际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经验、继承我国养成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
面向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师,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融合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
面向培养理实一体、德业双修的卓越中职教师,重点探索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主动对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工作;
面向培养富有爱心、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教教师,重点探索师范院校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模式。
《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为师范生提供全方位、及时有效的实践指导。鼓励支持高校之间交流合作,通过交换培养、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同步课堂、学分互认等方式,使师范生能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采取赴境外高校交流、赴境外中小学见习实习等多种形式,拓展师范生国际视野。
为组织实施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明确,对计划实施高校给予适度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优先支持师生出国研修等政策支持,将卓越教师培养实施情况作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中小学工作考核评价和特色评选、中小学教师评优和职称晋升、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的重要依据。
作者:樊丽萍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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