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中国网络文学创作者超1400万名。《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4.55亿,较2018年底增长2337万,占网民整体的50.4%。但近年常有网络文学作者与影视制片公司、网站、平台等的诉讼纠纷,原因大多是合同约定不明引起的版权归属纠纷、利益分配不清等问题。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二级编剧蒋胜男建议创作者在对其创作的作品处理上应存在三方主体:相关管理部门、平台方、创作者本人。建议由政府监管部门介入,推出相对保障平台和创作者平等权益的制式合同(即格式合同)进行备案确权。她认为,出台著作权制式合同,不仅仅是起到对作者的保护,其实对于平台方而言,也更有利于业务开展、IP计划顺利推行,不因诉讼打乱商务计划和影响商誉,整个行业会更健康有序发展壮大。
综合自人民日报、红星新闻等
编辑:王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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