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9年第23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在一把手岗位上纵权纵欲——广西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违纪违法问题剖析》一文,介绍了广西落马厅官麦承标受贿、滥用职权案的部分案情,其中透露了麦承标主动通过或默许其母亲、胞弟、孩子、情妇、下属受贿。
12月10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刊发文章《失去敬畏?拒绝挽救甘坠落——广西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披露了广西这名厅官9年蜕变路的自白与忏悔。
麦承标简历
麦承标,男,汉族,广西玉林人,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桂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桂平市委书记;
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北海市委常委、合浦县委书记;
2016年3月,任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8月,麦承标落马。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2月,其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提到:
经查,麦承标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约谈、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 本人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麦承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麦承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视频截图
任职桂平开始蜕变
2006至2015年,麦承标在先后担任广西桂平市市长、市委书记、合浦县委书记、北海市委常委的9年间,一步步从“勤奋上进”的地方一把手,蜕变为甘愿被“围猎”的阶下囚。
在麦承标的忏悔自白中,他提到: “担任地方一把手以后,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改变……当市委书记时因为是年底,宣布以后过春节,春节他们慰问给了十万块钱红包,有些给二十万……是这样收了这些老板的钱。另外就是侥幸心理……”
其仕途转折点发生在2006年,时年不到39岁的麦承标出任桂平市市长。麦承标坦言,“我到桂平市工作后,经常到广东等地招商洽谈项目,接触的老板比较多,感到自己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和落后,在潜移默化中,原有的思想防线也随之改变了。 原来,老板请吃饭上点好酒和好菜,自己觉得太破费了,很不好意思,可吃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后来,人家请吃饭没有高档酒菜,就觉得人家不够热情了。 ”
在老板面前,麦承标不仅吃喝要求越来越高,收受礼品礼金也越来越“放得开手脚”。 2008年底,麦承标担任桂平市委书记,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愈发严重。 在任期间,麦承标一边在规划调整、征地拆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们谋取利益,一边收受着老板们递来的“回报金”,数额在20万至140万元不等。 就连公司的股份股权,他也照收不误。
调任合浦变本加厉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透露,“(麦承标)自己伸手拿钱不说,还默许孩子和母亲接受老板的礼金”。
2011年4月,麦承标调任北海市委常委、合浦县委书记。 与在桂平市任市长、市委书记时一样,麦承标还是为商人“忙前忙后”。 但又有些不同——帮忙的“标准”提高了。
最为典型的是2014年初,吴某为承建合浦县科园路建设项目,请麦承标帮忙。 麦承标这次是通过其胞弟,一次就收受吴某送的350万元。
除此以外,麦承标还有一个“特定关系人”——情妇周某某。想要麦承标办什么事,找周某某很管用。 有一次,麦、周两人帮助合浦某混凝土公司的老板庞某拿到了一个道路工程,庞某将300万元送给了周某某,麦承标默许了。 但让庞某意想不到的是,这一笔钱送出后没多久,自己就因在别的案件中涉嫌行贿罪被检察院批捕。 庞某的妻子花某拿着200万元找到周某某,请麦承标帮忙协调,好让庞某早点释放出来。 事情办妥后,麦承标又收受花某50万元。
庞某被释放后,2012年初,为了尽快得到某项工程款,送给麦承标150万元请求帮忙协调。 2013年2月,庞某公司中标合浦县石康镇多葛沙场。 由于群众意见大,无法开工采沙。 麦承标再次打招呼要求关照庞某。 同年6月,麦承标以为孩子办理出国读书的签证手续为由,向庞某索要了50万元。 2015年中秋,为了感谢麦承标的帮助,庞某再次送上190万元。
为了“照顾”老板们的生意,麦承标经常向自己的下属下达指令,合浦县建设局副局长王异佳就是其中之一。几年间,麦承标主持召开合浦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把王异佳从县建设局副局长提拔为县市政局局长,再调整为县住建局局长。 为了感谢和继续得到麦承标的帮助,王异佳先后4次送出50万元,麦承标悉数收入囊中。
2013年初,为了感谢麦承标的关照,新任合浦县人民医院院长陈奕送给麦承标150万元,他没有拒绝。 此后,麦承标又接受请托,安排合浦县文联主席吴东为县水产畜牧局局长,并收下其送来的5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合浦县县水产畜牧局局长吴东,县住建局局长王异佳,县人民医院院长陈奕已在麦承标通报被查后,于2016年先后落马。
面对约谈心存侥幸: 失去敬畏,身陷牢笼
2015年8月,自治区纪委就群众反映麦承标插手工程建设收受贿赂、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对麦承标进行约谈。 麦承标写了一份《关于对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否认存在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
2016年7月24日,自治区纪委就上述问题再次约谈已经调任玉林市委统战部部长的麦承标。 对纪律和法律没有敬畏的麦承标,第二次拒绝了组织的挽救。
就在他暗想写了保证书后就可以回去的时候,纪律审查人员“请你配合组织审查”的话,如五雷轰顶,让麦承标的脑袋一片空白。 至此,原本再平常不过的“回家”,对他而言,已变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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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近3000万,麦承标获刑16年
2017年12月19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麦承标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麦承标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图为被控受贿3621万元,麦承标一审公审。
另据中新网此前报道,经审理查明: 2008年至2015年间,麦承标在先后担任广西桂平市委书记和合浦县委书记、北海市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人员财物共计2983万元,实际分获赃款2033万元; 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559.5万元。
图为麦承标在庭审现场。
麦承标的亲友代其退赔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745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麦承标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288万元(不包含未遂120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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