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此人斩首单于扬威万里 因找到了匈奴人的致命弱点
陈汤,因为父亲有不良嗜好,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差。但是这个人人穷志不短,喜欢读书,博学多才,写得一手好文章。因为家贫又无谋生的一技之长,陈汤在老家人设比较低,很多人瞧不起他,混的不如意,于是跑到首都长安去碰碰运气。
到了首都后,无人了解他贫穷的过去,他善于写文章,沉勇有大虑的才能慢慢得到认可,做了一个很小的小官,后来他机缘巧合认识了几个贵族,颇得他们的赏识,其中富平侯张勃最为欣赏陈汤。此后陈汤屡次请求去西域建功立业。
有一次,他得到机会和朝廷重臣甘延寿一起到西域去考察。陈汤在一路上非常注意观察各城各地的情况。
经过深思熟滤,陈汤对他的上司甘延寿说:“如果让匈奴坐大,那么他将不断侵吞周围的小国家,数年之后,必然成为汉朝的祸患。匈奴人虽然住了很远的地方,但是他们现在还没有坚固的城池,我们现在如果调动边防囤田的士兵,并集合其他西域各国的士兵,直接攻打到他们的城池之下,他们后退无路,而且也挡不住我们的攻击,必然失败,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成就千载以来的功绩了。
甘延寿同志一听,觉得也非常有道理,可是他毕竟不如陈汤那么果断,想先请示朝廷,陈老大这个时候发话了,如果让朝廷里的人商讨,他们根本不了解情况而且也不了解军事,一定不同意。可是陈汤同学毕竟官低一等,甘延寿要上奏,他也拦不住,恰好在这个时候,甘延寿老人家病了,陈汤不禁暗喜,天助我也!
于是陈老大矫诏发西域城郭诸国兵及汉屯田吏卒4万余人(其中汉军屯田汉军不过几千人),分六校(即六队)击郅支单于。三校从南道越葱岭,经大宛至康居;另三校由陈汤和甘延寿率领经北道入赤谷,过乌孙,进入康居界。
至阗池西,正好碰到康居副王抱阗率众打劫(率数干骑袭掠乌孙赤谷东,杀千余人,抢牲畜甚多)。陈汤令西域诸国兵击之,杀460余人,解救被俘民众470余人,而且获得牛、马、羊作为军队的后勤补给。
进入康居界后,陈汤军队军纪严明,任何士卒不得抢掠。行军到郅支城(郅支单于在康居所筑城池,也是匈奴的中心地带)60里止营。并捕得康居贵人,了解城内情况。次日距城30余里止营。第三日,距城3里布阵。
郅支单于突然发现“emeny at gates”!。
于是命令以数百人披甲守城,向汉军呐喊。百余骑兵在城外往来,步兵百余夹城门列阵(这个就是网络上流传的罗马人跑到汉朝的证据之一,据现在考证,完全是子虚乌有)。汉军以弓、弩射郅支城下骑、步兵,其骑、步兵皆入城内。又以持盾者在前,持长兵器和弓、弩者在后,向城下进攻,仰射城上守军。并烧毁土城外木城。
当夜,匈奴骑兵数百欲出城反击,被汉军射杀。郅支单于亦被汉军射伤,单于的很多老婆都被射死。当时康居兵万余骑环城十余处援救郅支单于,但惧怕汉军,不敢战。天明,康居兵退却。汉军攻入城中,四面纵火。单于受重伤而死。
如此速战速决,几天之内,匈奴战败。
陈汤同学建立了如此的功勋,自然志得意满,文采也好了起来,一时热血沸腾,文采飞扬,提笔写下了流传千古的下面几句话:“臣闻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昔有康、虞,今有强汉。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籓,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哈,千古奇文就是这么创造出来的。
陈汤击败匈奴,我认为主要有如下三个要素:
1、陈汤依靠出其不意迅速的行动迅速的接近了游牧民族的中心,使他们失去了广袤的战略纵深这一优势,因为陈汤进攻的是匈奴必救之地,对手无法避免交战。
同时,骑兵机动能力强的优势也丧失,与失去广袤的战略纵深的原因大致相同,以前一直是骑兵选择战场,现在则是陈汤的部队选择了战场。至于兵种上的优势,则由于汉军擅长用弩而消失,因为在战略进攻,战术防御中步射手是比骑射手占优势的。
2、陈汤军队攻城能力的强大,匈奴城防的低下,如果陈汤久攻不下,那么陈汤军队的后勤将出现严重问题。因为对手的骑兵占有很大优势,而这是很容易让对手打击自己的后勤补给线的,所以如果陈汤打算长久围攻,那么必须有能够给他依靠的地形的优势让他抵消对手骑兵对后勤的威胁。
3、匈奴人一改以前无固定居住地的传统,修筑了城池,形成了一个中心地带,让陈汤拥有可以直接打击并消灭大量匈奴武装力量的目标,这对于本战例是非常关键的,陈汤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战机。如果匈奴人继续居无定所,散布在广大领土上,陈汤将没有可供打击的目标,也就无从建立这么大的功勋。
本文来自于我2005年创作的一篇文章,原文名字叫《铁骑VS坚盾-步兵与骑兵的较量》。18年我阅读《草原帝国》,在书中看到一条史料,有位功勋卓著的突厥名臣,曾明确指出突厥人自毁长城的方式便是筑城定居。原文如下:
突厥众不敌唐百分之一,所能与抗者,随水草射猎,居处无常,习于武事,强则进取,弱则遁伏。唐兵虽多,无所用也。若城一居,战一败,必为彼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