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大国际公共卫生组织几乎同时对新型冠状病毒提出“官方”命名。
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塞宣布,该组织仪已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产生的疾病命名为COVID-19,全称是coronavirus disease-2019(2019冠状病毒)。
然而,就在谭德塞官宣前不久,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的冠状病毒研究组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
国际组织发布病毒官方名称,本意是统一各国卫生机构的使用名称,避免产生歧义和不必要的麻烦。然而,两大权威国际组织之间的分歧非但没有化解歧义,反而让人更加困惑。那么COVID-19和SARS-CoV-2究竟是否等同?两个名字的依据又是什么?
命名原则:事实陈述与科学分类
世卫组织的命名方式遵循了几条普遍原则:疾病名称不应涉及具体的人、人群或地理位置,因为由此可能会给个人和国家带来污名;疾病也不能以动物命名,因为一些动物病毒可能会跨物种传播到人体。
所以COVID-19这个名称只是代表了2019年产生的冠状病毒,并没有侵犯任何个体或国家的名誉。而且将来如果还有类似冠状病毒产生,COVID系列依然能够沿用。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主席约翰·齐布尔则表示,根据基因测序,新型冠状病毒和SARS致病病毒属于同种,所以命名为SARS-CoV-2。
然而病毒学上“种类”很难定义,从绝对意义上说,病毒的基因时刻在变,没有百分百的同类。而根据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冠状病毒研究组创制的分类体系,新冠病毒和SARS致病病毒可以归为同种。
齐布尔说,虽然对于全世界而言,这个病毒是新病毒,但是对于病毒分类学家来说并不完全陌生,所以不需要重新命名,只需要在SARS-CoV后加上“2”即可。
本质区别:疾病与病毒
COVID-19和SARS-CoV-2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疾病”(disease),后者是病毒(virus)。简单来讲,SARS-CoV-2是产生COVID-19的病毒,而国家卫健委发布的NCP(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则进一步描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与前两者区别较大。
事实上,病毒和疾病分开命名也并非没有先例。比如variola(天花病毒)产生了smallpox(天花);HIV病毒产生了艾滋病(AIDS)。
但是病毒和疾病名称分开依然会让多数人困惑。再加上世卫组织此前曾建议将新冠病毒命名为2019-nCoV,这些名称很容易混用。
在世卫组织召开记者会时,现场记者们就曾发推特抱怨,“才过没多久,病毒又有了新名字。”
伊拉斯谟医疗中心的教授马里昂则表示,“好吧,一天之内同一个病毒有了两个名字。专家们需要碰头把事情梳理清楚。”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病毒学家亚历山大说,“我也觉得有点乱,解释起来比较复杂,有些人可能没耐心。”
权威分歧:世卫组织并不买账
没有耐心的不只是普通群众,连世卫组织也颇有怨言。
《科学》杂志称,世卫组织发言人在邮件中表示,从风险传播的角度考虑,以SARS命名会产生意料之外的后果,比如对于特定人群制造不必要的恐慌,尤其是在经历过SARS重创的亚洲地区。出于以上及其他考虑,世卫组织将在对外披露信息时使用COVID-19及“COVID-19病毒”。
齐布尔则解释称,“有一点必须搞清楚,SARS-CoV-2这个名称并非参考疾病所得。SARS-CoV-2和SARS疾病没有关联。另外,这是世卫组织需要解决的难题。”
齐布尔还指出,蝙蝠等动物体内还有数百种其他病毒,这些病毒的种类名称也是如此。
作者:孙欣祺
编辑:孙欣祺
责任编辑: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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