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电话采访了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邓洪。他认为,是美国法律和司法审判制度的弊病决定了凶手克里斯滕森“很难被判处死刑”。
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 邓洪:杀害中国留学生章莹颖的凶手克里斯滕森被免除死刑,这个裁决并不意外,正是体现美国司法系统的很多弊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死刑。
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 邓洪:虽然90%以上的联邦案件还会并罪,但是在死刑案件里,只有不到40%的案子会有死刑的裁决。往往理由就是(嫌疑人)有精神病、有酗酒的问题,而避免死刑。当然就算判处了死刑,(凶手)不断上诉,要真正执行起来也要十年以上。章莹颖这个案件,伊利诺伊州大部分民众是不赞同死刑的,所以这个案件的裁决并不意外。
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 邓洪:但是很可惜,这个案件让家属错失了两个机会。在调查过程之中,凶手曾经愿意跟检察官进行交易谈判,愿意供出章莹颖的下落而免除死刑。但是检察官坚持美国政府、美国调查部门不能被嫌疑犯绑架这个条件,所以拒绝了他的要求,错失了可能知道章莹颖下落的机会。两个星期以前,法庭已经判处他有罪了。这个时候,如果家属坚持要求检察官进行交易,同样有机会知道章莹颖的下落。但很可惜的是,检察官或者家属没有利用这个机会,迫使凶手供出章莹颖的下落,这是非常可惜的一个做法。当然,这个案子虽然判处无期徒刑,凶手会不会供出章莹颖的下落,需要凶手良心发现,这样对家属也有一个交待。希望奇迹的出现了。
来源:央视网
编辑:邵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