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天津日报”1月7日消息,记者从“权健事件”等联合调查组获悉,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
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1月2日,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截至1月7日,已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侠客岛: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8时许,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博账号@侠客岛 转发了新京报微博发布的相关报道并评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侠客岛”跟权健的“恩怨”,要从@侠客岛2018年12月30日晒出的一张图说起。
那天下午5时27分,@侠客岛 晒出一张图,满脸无奈。
原来2018年12月30日早些时候,侠客岛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题为《【经济ke】权健背后的“北派传销”身影》的文章,深扒了权健夸大宣传背后,隐隐带出了一条天津保健品行业的传销线索链。
而权健,非常刚地投诉了这篇文章。
因为侠客岛是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的官方账号。换言之,权健在被立案调查后,把指出他问题的人民日报的报道给举报了……
当时得知此消息的网友反应是这样的:
今天,在@侠客岛 转评了权健老板被刑拘的相关报道后,网友又迅速来围观了。
律师:最高有期徒刑可达25年
根据此前通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的原因是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
那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可能面临怎样的惩罚呢?
此前的1月2日,澎湃新闻记者曾就此采访多名律师。
当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曾介绍,“传销犯罪”和“虚假广告犯罪”通俗点讲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
张新年表示,倘若权健公司涉嫌的罪名成立,则同时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虚假广告罪,而二者应首先分别定罪再合并处罚。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解瑞松律师曾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权健公司的传销行为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则应当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瑞松表示,在对“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时,如果其组织者和领导者满足“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且还有其他犯罪行为,数罪并罚,最高有期徒刑可能会达到25年。
权健系体育俱乐部风雨飘摇
在“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新闻登上《天津日报》后,权健系的两家职业体育俱乐部,也在面临扑朔迷离的变局。
其实在刑事拘留的信息被公之于众前,由权健集团冠名的天津乒乓球队,就已经显露征兆。1月6日,在江苏中超电缆与天津乒乓球俱乐部的乒超联赛中,“权健”的醒目字样,就从天津队的球衣正面消失了。
而在乒超联赛的官方网站上,所有与天津队相关的新闻,也不再出现“权健”的名字,而是变更为“天津乒乓球俱乐部”。此前,这家球会的官方名称一直是——天津权健乒乓球俱乐部。
对于天津乒乓球俱乐部更名的情况,乒超联赛尚未发布正式公告。
与乒乓球队面临相似境遇的,还有近两年抢占无数头条的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
由于涉事方是俱乐部的控股主体,束昱辉更是俱乐部的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正在进行新赛季备战的天津权健队,已经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局面。据《体坛周报》报道,韩国新帅崔康熙的引援计划进入搁浅状态,而相关的更名传言,目前尚无定论。
来源: 文汇报(ID:wenhuidaily)综合天津日报、环球网、澎湃新闻、界面新闻等
编辑:蒋竹云
责任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