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24日受理该案,由叶玉秋副检察长承办。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后,叶玉秋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1月15日一早,不少浙大老师、学生纷纷转发一条寻人启事,走失的是一位2013级浙大本科毕业生,后在英国留学回来的女生谭余敏。
记者联系上最早发现谭余敏失踪的王同学,她说谭同学的手机被一位来自江苏的游客捡到,捡到手机的位置在莲花峰山顶附近。
在16日凌晨,噩耗传来。
杭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确认失联多日的谭余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但已无生命体征。
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编辑:周辰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