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日),上海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李延臣(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延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延臣,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延臣利用担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后勤、基建、校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何易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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