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驶过程中连续变换两条车道一直是很多驾驶员深恶痛绝的行为,在道路上车辆速度不一,每条车道内随时会有车辆通行,连续变道时容易产生视觉盲区,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2017年3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其中,《条例》第34条对严重影响道路安全和通行的机动车“连续变道”作了明文规定,严禁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为更有效的进行监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执法威慑力。
2018年6月起,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在共和新路近广中西路路段安装了新型“电子警察”,专门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通过视频检测,自动抓拍机动车连续两条车道的违法照片,并配备相应的违法视频作为执法证据。
记者了解到,选择在此设立该“电子警察”的目的主要是由于从南北高架西侧广中西路下匝道下高架后左转车道排队车辆较多,少部分机动车会连续变换两条车道向共和新路最左侧转弯车道变道,对共和新路北向南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造成影响,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统计,该套新型“电子警察”设备启用2个月以来,已累计查处“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违法行为1200余起,抓拍有效率达95%以上。
交警总队同时表示,该类“电子警察”设备将根据管理需要在全市逐步推广。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进出匝道口,切勿连续变换多根车道,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介绍:
1.2018年7月24日16时29分许,牌号为沪BEN966的小型轿车在经过本市共和新路近广中西路路段(北向南)时,因“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第2项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并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第1款第2项规定被处以罚款200元。
2.2018年7月29日14时50分许,牌号为苏FS3668的小型轿车在经过本市共和新路近广中西路路段(北向南)时,因“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第2项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并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第1款第2项规定被处以罚款200元。
作者:张晓鸣
编辑:朱伟 李静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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