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已成为困扰市民的“老大难”。这似乎是一道无解的难题。《上海交通行业发展报告(2017)》显示,上海市注册机动车保有量近360万辆,全市居住类停车位缺口达84.9万个。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目前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修正案(草案)》从公平分配停车资源角度出发,规定停车位少于或者等于房屋套数的,一户只能购买一个车位;同时还规定,由街镇牵头,组织小区周边的商业、道路停车资源实现错时利用。
政府探索
挖掘富余资源,实施错峰停车
每到夜幕降临,上海大量商务楼宇、超市、商场的停车位渐渐空了出来。《2017中国智慧停车行业大数据报告》显示,我国大城市一边是停车难,另一边却是停车场的平均空置率高达51.3%,存在严重的停车资源浪费现象。
东广大厦小区车位有限,离小区较远处有一个停车场,但每月收费较高。许多有车住户有时无奈把车停在小区附近的一块空地上,第二天就多了一张罚单。
怎么办?虹口区建管委、交通指挥中心等部门挖掘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区域的公共、专用、道路停车资源,并鼓励、协调有关单位将富余场地资源对外错峰开放。七个市级错峰共享停车示范项目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释放出685个错峰共享泊位,既让车主感到方便,也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率。
四川北路公园地下停车场共有306个停车位。在调研过程中,区建管委工作人员发现,停车场不仅在白天非高峰时段有闲置车位,夜间也约有六分之一的车位富余。在市交通委的协调和推进下,该地下车库对外推出 “错峰停车”服务,试点网上预约车位。停车场开放了26个夜间错峰停车泊位,停放时间为18时至次日7时30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则为全天,收费标准为每月500元。其中,11个在线下与附近居民签订协议实施,15个为线上发布的错峰车位。
修正条款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位租价不得调整
小区停车矛盾的另一方面是,国家放开小区停车价格后,开发商大幅提高产权车位租赁价格。《修正案(草案)》从价格源头入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对产权车位的租赁价格予以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调整的,应当向区房管部门备案。此外,要求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停车收费标准的价格监测信息,供业主和开发商参考。
实践中,小区停车、广告等利用共用部分产生的公共收益,时常存在账目不透明、公布不及时、不按规定比例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情况。《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收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公共收益应当按季度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要求补充比例高于50%,且单独列账;明确公共收益应当进行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代理记账机构挪用公共收益的违法行为也设定了罚则。
作者:祝越
责任编辑:邵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