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远赴海南省海口市进行现场执行,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一直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而拒不协助执行的案外人——海南亚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与申请执行人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就两架飞机及相关文件的转交达成一致协议,一起疑难执行案件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1年10月,华办公司与上海豪海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物资借用合同,后发生纠纷致诉,涉案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以豪海公司的两架飞机作为抵押。因豪海公司未履行协议,华办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豪海公司的两架飞机,经两次流拍后,华办公司接收此两架飞机抵债,并拥有两架飞机的所有权。
没想到的是,法官在执行中发现这两架飞机一直由案外人亚太公司实际运营。经过几轮诉讼后,法院查明,亚太公司所谓的“善意占有”之说并不成立。2017年6月,上海静安法院依法作出交付两架飞机的裁定,同时向亚太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但亚太公司仍拒不配合转交飞机。此后,上海静安法院向亚太公司送达了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决定。
7月2日,上海静安法院的执行法官远赴海口,在法官的反复教育及执行手段的威慑力下,亚太公司终于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协助转交这两架飞机。
次日,上海静安法院的执行法官还前往海口儋州机场,现场查看涉案飞机的具体情况,最终在法官的主持协调下,双方就分别停留在海南和西安的两架飞机及相关文件的转交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至此,这起罕见的因案外人拒不协助而造成的执行难案件,历经多次诉讼,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作者:何易 周婷婷
摄影:李弘宇
编辑:陈晨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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