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女生章蓓去年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却不愿通过自身努力,选择花费2.5万元的高价找人替考。在“枪手”替考最后一门科目时行为败露。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2018年首个代替考试的刑事案件,判处章蓓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去年年初,章蓓本应参加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近代史等3门科目考试。章蓓自始没有努力复习备考。从2016年年底开始,她就在网上搜索各类代考信息,并成功联系到黄晶晶(已另案判处)替她考试。双方定,每门科目替考价格8500元。
黄晶晶转而联系了替考者曹敏,告知其冒用章蓓身份,并代替章蓓参加当年4月份的自学考试。章蓓则网上支付黄晶晶替考费25500元。黄晶晶又转给曹敏2600元作为替考报酬。
4月16日下午,曹敏在替考2门涉案科目后,又一次代替章蓓参加自学考试英语时,监考老师经比对,发现参考者准考证照片不是同一人,为不影响其他考生,在改科目考试结束后,才将曹敏带至办公室询问情况,曹敏破绽百出,无奈只好承认自己是代考的。监考老师随即报警,曹敏被带至公安机关。
而此时在考场门口等待的黄晶晶见曹敏一直未出现,感觉出事了,便逃走。次日,章蓓在本市嘉定区一民宅内被民警抓获。
本案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章蓓犯代替考试罪,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章蓓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浦法院审理查明,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章蓓依法予以惩处。因被告人章蓓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何易 周夏雨
编辑: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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