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凌晨,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枫泾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在辖区一旅馆内有人卖淫嫖娼。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来到现场,民警遇到了报警人朱某,询问情况时他却说,其实并没有卖淫嫖娼的情况,是因为自己进不了旅馆才报的警。面对民警的质疑,朱某甚至还称“差不多”。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朱某终于道出了实情。
原来当天晚上朱某与女友发生了争执,女友负气离开。朱某一路追赶,发现女友进入了一家旅馆,而他想强行进入旅馆寻人时,与旅馆经营者发生口角、遭到拒绝。气愤难平的朱某为了找到女友,想着要民警重视、给旅馆找点麻烦,因此举报旅馆内有人卖淫嫖娼。
最终,朱某因谎报案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警方提醒:谎报警情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警力资源浪费。根据法律规定,乱报警、报假警或故意夸大警情等骚扰110的行为,警方可依法对相关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文:何易
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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