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饱口腹之欲,本市男子顾某竟在崇明区小树林张网12米,疯狂捕杀野生鸟类。不到一个月内,先后有乌鸫、白腹鸫等37只野生鸟遭捕杀。今天上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宣布,该院已对顾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了解,这是本市首例提起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介绍,2017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2月6日,顾某在本市崇明区东部一小树林内悬挂张网东西向、南北向各一顶,挂网范围长12米左右。顾某将捕获的鸟类藏匿家中,用于个人食用。至案发时,顾某共捕获乌鸫、白腹鸫等37只野生鸟并致死亡。其中,白腹鸫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乌鸫被列入《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经鉴定,37只野生鸟类价值共计人民币11000元。
崇明区系野生动物禁猎区,而顾某明知其捕猎的是野生鸟类,仍在野生动物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狩猎,造成大量野生鸟类死亡,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顾某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据悉,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16年9月26日起,集中管辖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食品药品一审刑事案件。该院将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建立专业化公益诉讼团队,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办案机制,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以更大力度来促进上海天更蓝、水更清、百姓食药品更安全。
文:王翔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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