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热门话题。但一方面在喊优秀文化,同时却有一些低俗庸俗的文艺作品被推崇或传播;一方面要求保护文物,同时却有一些优秀历史建筑遭到破坏……究其原因,是一些同志对优秀文化的认识存在偏差,举措不得力,带来了工作上盲目,指导上片面,效果上大打折扣。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忠实,就是忠诚老实,真实正确。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中做到忠实,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把握“文化”的科学内涵。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这是《辞海》的释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可见,文化是一个大概念,它囊括了广义和狭义内容,既是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又包含与社会的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高到国家机器、执政风格,低至人生观、价值观;大到一个行业、企业文化,小到一篇文章、一幅书画作品。但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同志对文化的含义并不真正理解。笔者曾进行过随机问卷,问文化是什么?答曰:“文化当然是指文化艺术”“文化就是教育啊”“宣传工作、广播电视就是文化”……目前一些同志对文化理解上的片面性主要表现在:重精神层面文化轻物质层面文化,重意识形态层面文化轻制度和组织机构层面文化。对文化理解上的偏差,会带来行动上顾此失彼、避重就轻的倾向,会带来工作指导上的偏差甚至失误。所以说,能否准确把握文化的实质和内涵是传承好中华文化的前提条件,是保证忠实性的最基本要求。
第二,坚持文化的优秀性标准。文化有良莠之分,有高雅与低俗之别,有积极与消极之功能。但现在也有些人,打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旗号,将文化变为纯粹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传播低俗、庸俗、媚俗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要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始终坚持文化的优秀性。文化的优秀性,首先体现于时代性。文化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刻画着时代的特征。传承就是把不同时代文化应用于当下,并赋予新的使命。我们已进入新时代,优秀传统文化是有利于实现新时代目标任务,有利于实现中国梦的文化。其次是民族性。我们是龙的传人,黄皮肤、黑头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是带有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反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中华民族特点的文化。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传承中华文化,就是保持线不断、魂永驻。再就是思想性。优秀文化是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文化,传播正能量,激发人民奋发向上热情,而不是低俗、媚俗、庸俗的文化;是启迪和鼓励人民认识和改造世界,有利于国家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提供治国理政借鉴的文化。还有就是经典型。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经世代积淀、保存而传承下来,并且在当下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依然具有时代价值、具有生命力的文化。可见,优秀文化就是经典的、思想性强的民族文化,同时又具时代特征、符合时代要求的文化。只有明确和坚持文化优秀性标准,才能保证文化传承的高格调,才能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第三,创新传承管理机制。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通力合作。既有思想观念上的又有管理机制上的,既有内容上的也有方式方法上的。党的十九大对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方向性、指导性和具操作性的意见,2017年中央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作了具体要求。关键是要准确理解,真正落实。当前一要转变观念,强化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意识。要把社会效益作为衡量、考核主流媒体的主要标准,切实改变以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论英雄的状况。注重政策制度的导向作用,营造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尊重英雄、尊重科学、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二要创新文化管理机制。要坚持大格局,把握大概念,以国运兴、民族强为己任,明确职能定位;精简审批层次,创新管理方法,处理好扶植与垄断、管与放的关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局面,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三要整合资源,规范内容。应研究制定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本区域实际的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规划。特别是内容方面,既要有原则性规定,又要有具体要求,防止或低俗庸俗文化进入主流媒体。对重点内容进行梳理分类,坚持文化优秀性标准,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传承本土(地域)文化。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分工什么人开展哪方面工作,掌握近期、中期、长期完成什么任务。
第四,发挥志书的传承功能。不久前,习总书记陪同美国总统特朗普参观国家故宫博物院时曾谈到:“文化没有断过流的、始终传承下来的只有中国”。中华文化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断过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修志著史。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志书是官书,是正史、信史。我国修志历史超过二千年,隋唐时期就形成了官修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一直重视修志工作,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曾指出“修志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善政。”二轮修志纳入了国家“十三五规划”,修志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仅上海就有二百多部,党政军、企事业单位,市、区(乃至镇、街道)已全覆盖,直接或间接参与人数达数十万人之多。但遗憾的是,志书的“存史、育人、资政”三大功能,目前主要还停留在修编阶段,仅满足于存史作用,在开发利用,育人、资政方面还很不够。志书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中应有之义。存史是传承,但不能让志书摆在书架上睡在库房里,切实加大开发利用力度,充分运用好这个重要资源。可以把大部头几十万甚至百余万的官书改编成通俗读本,可以让志书内容成为艺术家创作的素材,以书画、电影、电视剧等艺术形式展现,新闻传媒应该把志书内容作为宣传推广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志书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军营、厂矿,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真正得到传承和弘扬。(作者为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史志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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