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共同发出了《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将再迎实质性进展。
根据《通知》,本次试点将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眼下,科研人员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申请项目时编制预算。而最新下发的《通知》提出:“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的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从“杰青”基金开始。一位高校科研处的管理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方面是因为获得“杰青”基金项目的多为各领域领军人才,他们正需要稳定的支持,也希望摆脱条条框框的束缚、以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另一方面,“杰青”属于人才项目,通常不会涉及多个单位或课题组,相对更容易检验试点的效果。
为创新“松绑”,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今年8月,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近年来,我国在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已先后出台一系列重磅文件。从扩大预算调剂权,到简化申报材料,再到不断提高间接费用比例,科研人员在项目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上的自主权持续扩大。
此次下发的《通知》,还明确限定了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确保经费真正被合理使用?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而在监督检查方面,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在今年12月31日前,依托单位应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
公开决算、定期抽查将是试点中所采用的主要监督手段。《通知》指出,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托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作者:许琦敏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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