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记者 王翔)为促进行业内外在金融公证业务领域的交流,2016年10月15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举办“金融公证实务研讨会”。来自全国公证行业及上海法院系统、律师行业、金融机构领导、专家近200人参加了研讨会。
上午9点,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的主持下,研讨会正式开始。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局局长韩耀武,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服务处处长屠友富,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等领导为大会致辞。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指出,随着金融事业的长足发展、金融市场的日趋活跃、金融创新的日益深入,对于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必然与日俱增。一方面,公证职能需要伴随着金融活动的拓展而拓展,另一方面,公证还需要关注金融活动的法律安全。我国司法制度赋予公证预防和参与解决纠纷的特殊职能,恰恰是公证服务于金融的关键所在。公证行业需要从原有的以不动产公证为主的业务模式转向服务于金融领域,服务于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以及公证行业尚未充分涉足的其他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这对于公证行业而言既是挑战所在,也是上海公证事业发展的机遇所在。郑善和希望,此次金融公证实务研讨会能够为促进公证法律服务的转型,为公证更好地服务于金融发展、服务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作出贡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局局长韩耀武介绍了上海市法院系统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情况。上海各级法院数据显示,2011年,全市执行收案数为98200多件,总金额322亿多,涉及到执行公证的有304件,占总执行量的0.3%,涉及金额14.7亿,占总金额的4.5%;2015年,全市执行收案数为122000多件,总金额1580多亿,涉及到公证的案件有1435件,占总执行量的1.16%,涉及金额111.4亿,占总金额的7.05%。韩耀武指出,金融交易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已不仅仅限于预防纠纷,也涉及到纠纷的解决。强执公证已经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重要环节,为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效率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通过法律人与金融实务界人士的交流,共同致力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服务处处长屠友富表示金融业作为一个风险较大的业务领域,非常需要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参与,而上海的金融公证服务与金融行业的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目前而言,金融行业的发展也面临了很大的机遇,需要公证服务的配套和跟进,希望金融行业和法律行业合作能够更加紧密,更加高频。屠友富表示,上海金融办高度重视金融公证工作,希望通过研讨会形成社会更大更广泛的共识。金融办也将配合相关行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维护好上海的金融秩序,为金融中心建设创造条件。
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指出,此次研讨会是在新时期下,金融与公证法律服务契合推进的再探索,参会人数之多,参会范围之广,是公证行业不可多得的规模性的专业研讨会,体现了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上海公证行业始终站在公证创新前沿,积极破解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担当精神。丁露认为,严格说来,金融公证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金融公证的走向和趋势进行探索,不仅仅是转型和增量的问题,更多的是对公证制度的价值实现和社会效能的认可。丁露反复提到“工匠精神”,她认为,工匠精神应该成为公证行业,尤其是青年公证人的一种气质。无论世界是怎样的喧嚣,内容一定是安静和安宁的,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为每一份公证书而努力。
传统金融公证的发展与转型
本次研讨会设置了两个议题。
在第一个环节里,上海市东方公证处金融一部部长田菁、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建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薛文成,上海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林文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赵超,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调研室副主任蒋浩等,围绕“传统金融公证的发展与转型”做专题发言。
田菁认为,公证可以基于自身程序性、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对金融交易环节进行程序上的再构建,发挥规范和保障金融秩序的作用,并实现公证的公平公正这一“不变”的价值目标。田菁指出,公证员要向法律人以至法律专家转型,为金融系统提供系列化、全方位的防范和解决债权争议的方案,及时解决金融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许建添有着服务多家银行的经验,他从律师视角谈了银行领域公证业务的创新与完善。他认为,公证机构可以从两方面提高金融债权文书公证业务的服务水平:一是公证机构可以扩大金融债权文书公证的服务内容,二是公证机构应当提高金融债权文书公证的服务质量。
薛文成畅谈了公证业务与基金业的对接与拓展。薛文成表示,基金公司对于基金的各种信息,目前除了部分在报纸上公开披露之外,更多的也是在自己的官网以电子信息方式披露。此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基金公司内部的所有电话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也都有强制录音及强制保存的要求,这些其实都算是信息电子化、互联网化的体现。因此,他认为,基于对互联网等电子化交易方面证据获取的需要,今后此类公证需求应该也会不断增加。
林文杰认为,公证机构与银行业可以展开更为全面的合作。目前双方的合作大多限于抵押贷款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领域,未来还可以加强在贷前审查、贷后维护和银行保理业务等领域的合作,以及探讨在一些创新业务领域合作的可能性。
赵超从民事诉讼出发,认为公证机构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规范和提升民间借贷公证质量:强化公证人员的风险意识;对权利人、共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及时、充分的告知;加强防范意识;建议公证机构建立、健全联网查询制度。
蒋浩从3个案例谈起,分析了法官和公证人应对金融创新的共性思维。所谓共性思维,实质上是跨界思维的一种形式。跨界中最难跨越的是观念、行业之界,需要打破固有思维的界限。他认为,公证人和法官并肩同行,预防和解决纠纷并举,才会有金融公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金融创新与公证法律服务的拓展
研讨会的第二个环节里,上海市东方公证处金融二部部长沈宇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心全,大成DENTONS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执行副主任刘新宇,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副会长万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金殿军,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疆等,围绕“金融创新与公证法律服务的拓展”做主题发言。
沈宇明畅谈了泛资管时代下金融公证创新的探索。他指出,在泛资管时代的背景下,凭借《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赋予的法定效力,强制执行公证是当仁不让的核心业务,与此同时,还可提供更多的周边产品。
张心全介绍了公证机构自主原创的三个网络平台,分别是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创建的“公证证据宝电子平台”和“借贷支付服务平台”以及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创建的“社会金融公证服务平台”,它们分别体现了公证在金融领域的引导、预防和化解功能。他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特点,应特别注重对金融公证事项合法性的审查。
刘新宇探讨了互联网金融会不会成为公证行业的新蓝海。他认为,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将对公证实务提出全新的要求。
万波展望了公证在保理行业大发展中的价值和前景。万波认为,互联网时代的保理行业正呼唤公证行业能够提供一种符合保理业务全面电子化需求,并且集前期业务咨询、中期解决方案设计、后期公证事务办理的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产品。
金殿军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角度,对新型金融合同强制执行公证可行性及其要件进行了分析。金殿军认为,新型金融合同具有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权利实现复杂等特点,认清“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有助于推动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
刘疆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含义与强制执行范围进行了再思考。他认为,伴随着金融创新,大量涌现的新型融资方式又导致公证债权文书的争议发生了新的演变。
金融多元化的时代已经来临,金融的发展与创新为公证法律服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公证行业将与金融行业携手前进,共同成长,不辜负时代赋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