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附录中其实已经明确说明女性经期不可以从事冷水、低温、体力劳动等多项作业。
原来,“月经假”早已出台,而绝大部分人都没有享受过这个假期,甚至没听说过。相比较其他的假期,“月经假”在上海为何这么没有存在感呢?
“月经假”存在感低的原因
1
单位不落实
很多企业表示,让女职工休“月经假”很难操作,会加大企业的成本和管理难度。如果很多人一起请假,会给企业运行带来问题。
2
女职工羞于开口
来月经本来就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如果碰到男上司,脸皮薄的姑娘自然不好意思说,大部分人都是忍忍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