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监控视频上显示,靳新义在路口初遇红灯时,起先停留几秒,再三张望后以为没有车,才抱着侥幸心理闯了红灯;而陈某在路口时也未降低速度,两人都是不经意的违规行为,最终却导致两车相撞,酿成悲剧。该案件最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46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靳新义与陈某均负道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静安交警支队事故审理科陆警官强调:“因为闯红灯而酿成的悲剧屡屡发生,罪魁祸首还是人们的侥幸心理。如果骑车老人严格遵守交规,不急着赶那么几秒的时间,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一滩胶水使非机动车车主丧命
近期,上海在进行交通大整治,除了交通违法,马路上的突发状况,甚至一些不起眼的小动作,也能引发令人意想不到的悲剧。
2015年3月19日17时40分许,王某驾驶电瓶车沿天潼路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车后座装载的一桶胶水在河南北路路口西侧人行横道线处突然掉落,部分胶水洒落。王某将胶水桶拾起重新放回车辆后座,未对洒落在机动车道上的胶水做任何处理,随即驾车离开现场。
没曾想,被洒落的胶水受过往车辆碾压,致污染面积逐渐扩大。约10分钟后,33岁的曹某驾驶电瓶车以28公里的时速行驶至事发地,因非机动车道被2辆机动车违法占道,曹某转而驶入天潼路受胶水污染的机动车道,但因路面胶水湿滑,连车带人摔倒受伤,车辆受损,经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实上,曹某并不是第一个被胶水地面滑倒的路人,在曹某之前已有2名电瓶车驾驶者在胶水污染处摔倒,所幸未造成重大伤亡。
据静安交警支队民警张军介绍,事发4天后当民警找到王某,告知其曹某的死亡时,王某很是惊讶。他实在无法相信,自己掉落的胶水竟然导致一人死亡。此外,张军还透露,事发时有路人目击胶水落地的全过程,并曾劝导王某对胶水进行处理,但未得到王某重视。
该案于2016年3月29日由上海市原闸北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人民币46.5万元,因王某获得曹某家属谅解,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员在路上行驶时,无论是胶水还是可乐罐、果皮,所有者都有义务及时清理干净,保证路经行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