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思明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众型案件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案班组开展调查,并将“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男,42岁,福建省福州人)、客服部经理王某芳(女,46岁,福建省厦门人)、汽车部经理李某(男,35岁,福建省福州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经调查,2015年以来,“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伙同王某芳、李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搭建“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承诺年收益8.4%的高额回报,吸引群众进行投资。目前,刘某有、王某芳、李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被撞的黑色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