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月1日起“三险”和“五险”合并!
“三险”和“五险”合并后,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除了纳入失业和生育保险外,也将不再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月1日起,无论是外来从业人员,还是上海户籍职工,都以相同的比例缴纳“五险”,享受一样的“五险”待遇!
8、2016年生育保险恢复申领!
市人社局发布,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生产或流产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女同胞,可去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生育保险。
二孩同样待遇:不管是大宝还是二宝,都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包括剖宫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