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制度创新成果新闻发布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忠伟介绍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等有关情况,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曹俊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闽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闽表示,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21年底前实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三个事项“跨省通办”。
今年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会同上海、浙江两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示范区执委会共同推动了长三角示范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在前期调研基础上,5月份我们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所以这项工作的难点和目标就是要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下,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工作方案》明确了三项任务:
一是优先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三地已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服务,利用人脸识别、视频问询、在线支付、电子签章技术,提供“线上申请、信息共享、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线上缴费、电子证照”全流程线上服务。
二是探索跨省“金融信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实现模式。在确保产权人财产安全和金融安全基础上,通过线上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促进金融资本在长三角区域内畅通流动,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三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对自助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在困难的群众,由“跨省通办”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办事群众上传申请材料,寄送纸质材料。
下一步,将从三个维度推动示范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一是时间安排上进一步指导三个地方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对三地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的宣传推介力度,在9月底前积累更多实践样本,提前完成跨省通办的任务。实际上在今年1月份我们已经有跨省不动产登记第一本证,苏州吴江区发出了第一本证,吴江工作的群众将自己在嘉善的不动产抵押给了吴江区的贷款银行。
二是在业务广度上,我们将率先实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三个事项的“跨省通办”。待相关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展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查解封登记和转移登记等业务的“跨省通办”。
三是在工作范围上,努力将示范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打造成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样本,争取在年底前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推广到长三角全域,让改革惠及更多企业群众。
作者:沈竹士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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