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李政道研究所实验楼
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生力军”之一。
今天,《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将通过体制机制方面的进一步创新,用足用好“立法试验田”,聚焦新型研发机构的共建模式、市场化运作以及资金拨付等方面革除掣肘、破除壁垒,利于更多科研机构及平台发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由此更好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英雄不问出处,“淘”出更多明日之星
《若干规定》明确:不得以国籍、年龄、资历、学历和工作经历、单位属性等作为国内外人才和团队在浦东新区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的资格条件。
“‘英雄不问出处’,让有实力的科研机构拥有展现能力的机会和舞台。”市人大代表、市科技工作党委书记徐枫认为,这将有助于“淘”出更多种子选手。
《若干规定》也明确将在浦东新区成立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将采用“政府监督+社会力量运营”模式,打破创新要素流动壁垒,面向社会“揭榜挂帅”公开遴选。
针对重大任务的关键性、应急性需求,《若干规定》强化“赛马制”,以此选贤任能。其中明确:针对无法确定唯一主体的,可择优选择多个申报主体承接,各自独立揭榜攻关。“支持不同技术路线并行攻关,让千里马脱颖而出,也能相互取长补短,高效产出科研成果。”曾参与此次立法座谈的企业代表杨扬这样理解。
此外,平台还能嫁接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源,接驳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环节。产业链进一步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利润产出的空间也变大。
“经费包干制”,以结果导向攻坚关键核心领域
培育完善新型研发机构,需尊重创新的客观规律,更好体现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思路。
《若干规定》吸纳了上海科改“25条”中的“经费包干制”。简单来说,除负面清单外,新型研发机构有权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将有利于破解科研机构预算编制繁琐、申报流程长、经费拨付慢、报销难等现实之困,让科研经费“活”起来。
徐枫解释说,科研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性。“经费包干制”以成果产出作为评价标准,将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释放创新潜力。对政府来说也是一种“减负”,只需将任务目标、经费向创新主体亮明,加快实现攻坚目标。
涉及创新主体较关注的知识产权归属方面,《若干规定》明确了更为灵活的创新成果确权方式,更有利于撬动市场活力。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关键落点在于人。
《若干规定》也明确了对于人才的激励举措,市人大代表姚海嵩留意到,法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担任浦东新区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不仅横向考量人才广度,更纵向谋划人才梯度。《若干规定》提出,支持浦东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按规定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这一条款解决了“人才从哪儿来”的根本问题,也助力更好地引育留用人才。对于人才的激励,还体现在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此次《若干规定》中也明确了相关容错机制。
作者:王嘉旖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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