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
近年来,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快速发展,在促进青年群体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就业、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色情、血腥、暴力、灵异等不良内容,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和家长呼吁加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监管。相关协会和企业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为企业扩大投资增强政策预期。上海、辽宁等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先行将密室剧本杀纳入监管,各地希望尽快出台全国的政策。
此次出台的《通知》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坚持“放管服”改革和包容审慎监管,定制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明确经营底线红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并实行事后告知性备案;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主体责任,明确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守法经营、行业自律等五方面要求;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设置政策过渡期,引导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利用一年的政策过渡期,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合规化经营。
《通知》要求严格内容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和加强监管并重,鼓励场所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要求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确保内容合法;划出内容红线,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公开征求意见中,公众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诉求反映强烈。《通知》采取适龄提示、限时等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来源:综合自北京日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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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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