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点“关系费”就能不招标直接成为餐饮公司的供货商,这样的“门路”你信吗?人情世故花点钱走捷径何乐而不为,一些不法分子便抓准了这你种心理实施诈骗。近日,普陀警方就接报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经警方缜密侦查,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1月19日,市民许先生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报警:他想给外甥介绍工作,不料一秦姓男子以“通路子”需要“关系费”的名义骗走了他人民币40万元。原来,许先生从事餐饮工作,在上班途中偶然结识了自称是某餐饮公司采购部经理的秦某。秦某号称自己能决定用哪家供应商的原料,并暗示许先生向其介绍供应商。于是,许先生便向秦某介绍了自己公司的食材供应商负责人张某,秦某提出可以不经过招标就让张某成为秦某所在公司的供应商,但需要一些“关系费”来打点关系。随后,秦某向张某索取了35万元的“关系费”,并让他等消息签合同。在给秦某介绍供应商后,许先生又向秦某提出能否帮忙介绍自己的外甥和徒弟到秦某公司工作,秦某一口答应,但再次向许先生收取了5万元的“关系费”。
时间一天天过去,秦某答应换供货商以及介绍工作的事情却一件都未落实。2020年5月,由于张某迟迟未收到签约通知,便找到秦某讨要说法,并要求秦某退款。这次秦某再次找到了许先生,并谎称自己已升职作了公司副总,让许先生先借给自己35万元,等他和几家供应商签完合同拿到钱之后连本带息归还。
考虑到要靠秦某帮忙解决外甥工作,许先生不得已再次转给秦某35万元,结果拿了许先生40万元的秦某始终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面对许先生隔三差五的询问,秦某先是推脱、搪塞,后来干脆玩起了人间蒸发……此时,许先生方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民警结合现场走访发现,秦某根本不是所谓的公司副总,只是该公司的一名厨师,也没有介绍工作和决定供应商的能力。12月30日,民警在漕溪路某公司内将秦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秦某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冒充某某公司经理、副总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据秦某交代,诈骗所得大部分被其用于打赏某直播平台的女主播,其余部分则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何易 周辰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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