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身处长宁法院审判庭的法官、在松江区检察院综合信息管理室内做好准备的公诉人、取保候审于家中的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在办公室内办公的辩护人同时出现于屏幕之上,四方依托长宁法院远程庭审系统实现“云端”庭审。
记者了解到,本次“云端”庭审的案件是一起发生于2019年8月的故意伤害案,案发后,未成年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通过家属向被害人进行赔偿,获得谅解。
为确保本案审理不因疫情延宕时日,松江区检察院与长宁区法院经过先期沟通,决定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本案。本案也是全市检察系统首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对未成年人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未成年人案件庭审流程进行,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
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按照法律规定如期开庭审理本案的方式,让未成年被告人明白,司法机关没有因疫情严峻而停止对本案的审理,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与敬畏,希望他能从中受到警醒,牢固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同时,严格的庭审流程保证本次庭审即便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依然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警示教育作用。
最终,长宁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自疫情爆发以来,松江区检察院未检办已多次运用互联网技术听取意见、进行宣告、追踪观护帮教等,全面履行未检职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疫情防控与有效办案两不误。
2月14日上午,针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满的对象,松江区检察院未检办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对其进行不起诉决定宣告,保障其诉讼权益不受疫情影响。
检察官和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网络视频连线后,检察官依照法律程序,向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教育被不起诉人务必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同时告诫其在疫情期间要遵守所在社区的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加强自我防护,确保平安、顺利度过疫情。
作者:周渊 蒋芸芬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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