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消防员的旗号,在多个小区物业、企业进行所谓的免费消防知识培训,实则借机推销消防器材。日前,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郑某某拘役四个月。
2019年7月底,金山区某小区物业和居委会内来了两名“消防员”,对方身着制式制服,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为由,要求其通知沿街商铺负责人开展消防培训讲座。由于“消防员”手中拿着印有消防字样的笔记本、公文包等物件,这让物业和居委会人员深信不疑,很快便通知了沿街商铺前来开会。
“先给大家播放一部消防宣传片,里面有很多典型案例,希望引起重视!”讲座上,“消防员”通过播放视频、讲解PPT、给参会人员讲解一些消防知识,发放了消防宣传单。
“消防器材尽量要买全,如果没有的话就麻烦了!”培训结束后,“消防员”开始变身成为“推销员”,反复强调购买消防器材的必要性,并下发了一张购买意向调查表。他们表示,调查表里的消防设施至少要购买一种,否则如果因设施不齐全导致检查通不过,将会面临罚款。
听对方这么一说,店主陈某某向其购买了灭火器、灭火毯等设备。
无独有偶。受害人沈某是某企业负责人,7月下旬他在公司门口遇到了两名自称是消防员的男子,对方表示是来做消防培训的。看到他们穿着写有“消防宣传中心”字样的制服,又考虑到消防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工作,沈某没多想便召集了几名员工在会议室开起了消防安全讲座。
“我们的产品包修包换,网上都是假的,质量不保证!”在播放完宣传片后,“消防员”开始推销起了消防产品,还拿出了一些消防器材进行演示。随后,对方拿出了一张问卷调查表,向沈某详细介绍了多款消防器材。“如果不配备这些,下次我们来检查就要罚钱了。”听到对方的“提醒”,沈某信以为真,立即下了订单。
不久后,冒充消防员推销消防器材的李某某、郑某某落网。日前,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李某某、郑某某拘役四个月。
作者:周渊 金剑轩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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