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韩国人贷款后逾期未支付本息,被银行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适逢新冠肺炎疫情,被告身在韩国,涉外金融纠纷怎么办?
2月24日下午,案件主审法官、上海浦东法院副院长包晔弘通过“云间网络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一小时后,被告即履行完毕所有付款义务。
2020年1月15日,最高法院启动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本案系试点工作实施后,上海浦东法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也是浦东法院首次实行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的案件。
还款逾期,一韩国人被银行诉至法院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称,张先生是韩国人,系某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10月16日,该行与被告张先生签订了一份《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及抵押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人民币38.53万元,贷款期限自2015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3日,双方还就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并进行了约定。
同日,原告还与某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由该公司以其名下车辆向原告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因被告违约未付本息,原告遂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先生归还本息、逾期利息以及律师费,并对某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
在线调解,便捷化解跨国纠纷
由于本案属于涉外金融商事案件,上海浦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因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较为明确,符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16条第2款“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之规定,遂对本案采取独任制审理。该案也是上海浦东法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且被告张先生作为外国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所需手续又较为繁琐,法官遂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在线视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2月24日下午两点,即与张先生取得联系的次日,这场跨国远程视频调解顺利举行。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归还所欠本息,原告也表示愿意免除律师费用,并及时解除对被告公司的查封。调解结束一小时后,被告即履行完毕所有付款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案调解书以电子送达方式进行送达。2月25日,法院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是上海浦东法院首次实行裁判文书电子送达。
作者:周渊 陈卫锋
图片:叶璐摄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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