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0日,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应当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
静安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意见》精神,院领导极其重视,主动牵头检务保障部等,积极协调联系法院、看守所等,启动智慧检务系统,并全程参与指导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与防控,开启各种“云”模式。今天就跟着小编来看看他们近几日的“隔空”公诉、“无接触”庭审和远程视频不起诉宣告吧。
2月20日下午,静安区检察院首次通过静安区法院的网络专线对三起案件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展“无接触”
庭审。当天,承办检察官到达法院后,与法官一起视频联线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两地视频“隔空”完成整个庭审。
2月21日上午,静安区检察院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琳全程参与指导,牵头检务保障部,通过网络视频直接连线一名被取保候审的被不起诉人,成功完成该院首起视频不起诉宣告。
在检务保障部干警用3天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2月24日下午,静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首次在院里,通过视频连线法官、被告人、律师,对三起案件实现“足不出院”“隔空”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该院首次试水四方同时异地“隔空”在线,通过网络视频实现“无接触”庭审。
“隔空”公诉阻隔的只是空间,并不阻碍法律效力。纵观这几日的“无接触”庭审和不起诉宣告,视频连接顺畅、讯问过程高效、远程庭审秩序有条不紊,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在疫情期间,这样的“云”模式,既确保了办案安全,又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切实保障了被告人、被不起诉宣告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这样的“无接触”、“隔空”办案的“云”办公模式还在继续。
作者:王翔 苏双丽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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