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每年2月至5月为禁渔期,在此期间禁止从事任何捕捞活动,当前还正值防疫工作关键期,可偏偏还有人顶风作案,甚至采取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近日,青浦警方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的案件。
2020年2月20日20时,青浦公安分局朱家角派出所接市民报警称,在朱家角镇丁家浜村小河内看到有条船上有一群人正在捕鱼且没带口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民警实地勘察,发现了正在电捕鱼的沙某等三人,并当场查获蓄电池、逆变器电网兜等用于电力捕鱼的作案工具。民警遂将沙某等三人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沙某交代了其伙同家里亲戚想捕点鱼自己吃,就一同在上址河道内,采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获十余斤水产品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沙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2020年2月21日11时,青浦公安分局练塘派出所会同水上派出所、青浦渔政部门在本区练塘镇叶港村一南侧河道内,发现两名男子以人力划船的方式正在使用逆变器、电瓶、带网兜电线等工具进行电力捕鱼,遂将船上两名犯罪嫌疑人顾某和顾某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顾某交代,其在家中觉得实在太“闲”了就相约好友一起去河道内抓点鱼打发一下时间,最终,在两人采取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时被执法人员当场“逮”住。目前,犯罪嫌疑人顾某、顾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禁渔期内捕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采用电捕鱼的方式捕捞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现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切勿麻痹松懈,减少外出,尽量待在家中。青浦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何易 唐志贤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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