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起,上海市住建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正式施行,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五层以上(含五层) 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这份文件在今日到期,后续将如何执行?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该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作者:史博臻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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