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网络交友平台众多,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不免有人心怀不轨。2019年8月,家住上海的巨先生报警称,自己谈了几个月的“女朋友”其实是个男的,而且还以恋爱为由,编造各种谎言骗了自己1.3万余元。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以虚构的女性身份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了被害人巨先生,两人接触期间任某某跟巨先生聊起家里因造房子而欠了债,手上缺钱,没想到巨先生马上就通过微信给任某某转账3000元,这下令任某某觉得巨先生十分容易相信别人,就开始和他频繁聊天,后来两人便以男女朋友的名义相处。
交往期间,任某某多次以没有零花钱、没钱付房租等理由向巨先生要钱,身为男友的巨先生也有求必应,不断通过微信向这个素未谋面的“女朋友”转账。每逢节日,巨先生还会给任某某转账一些1314、520等蕴含寓意的金额,只为讨“女朋友”欢心。
其实在交往期间,巨先生不是没有给任某某打过电话,但却一直无人接听,只有一名自称是其弟弟的男子给巨先生回过电话。今年8月,巨先生无意间在另一款社交软件上发现了一个和自己“女朋友”昵称、资料都相同的人,而且位置就在自己附近三公里范围内,于是巨先生就通过该软件联系上了该女子,聊了几句后,巨先生发现这名女子就是自己一直在谈的“女朋友”。巨先生想到自己的“女朋友”一直自称远在安徽老家,也总是不愿让巨先生见到自己的真面目,一直说要还钱也没还,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产,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在虚拟环境中不可轻易相信他人言语,有关钱财的交易更要提高警惕,以防人财两空。
作者:王翔 赵小雨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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