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完八个月的刑期,刘某回家后发现妻子阿芳已经与他人同居,他存在支付宝账户里的十几万元积蓄也被人全部转走,还欠下了好几万的蚂蚁花呗和借呗。刘某前去质问替他保管手机的阿芳并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原来是阿芳的情人陈某趁阿芳不备,多次将刘某支付宝内钱款秘密转走,总计窃得支付宝内人民币16万元,用于挥霍。2019年10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2018年7月,阿香在工作中认识了陈某,在相处中两人产生了感情。恰好此时,阿香的丈夫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在刘某服刑期间,阿香与陈某感情升温,两人干脆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陈某还陆续转给阿芳1万多元用于花销。
2018年12月,阿芳发现丈夫刘某的手机出现在她和陈某同居的地方。阿芳觉得很奇怪,自刘某入狱后,他的手机就由阿芳保管,她明明将其放在家中。面对阿芳的疑惑,陈某找了借口搪塞了过去,阿芳也没多想,将手机放回原来的住处后,转头就将此事放下了。
2019年3月29日刘某刑满释放,拿回了手机,赫然发现平时积累下来的十余万元的积蓄都被转走,蚂蚁花呗和借呗也都被透支。刘某找到阿芳,质问并辱骂她,但阿芳一头雾水——这并非她所为。在刘某入狱之前,阿芳与刘某的经济各自独立,刘某并未告知过阿芳其支付宝密码。
就在这个时候,阿芳的情人陈某向阿芳承认,刘某的钱是他转走的。原来,在同居期间,阿芳无意之中将丈夫的手机密码透露给陈某,陈某就动了歪心思,之后他趁阿芳不注意,拿到了刘某的手机,尝试使用刘某的支付宝。哪成想,刘某竟将支付宝的支付密码与手机开锁密码设置成同一个,陈某轻而易举地掌握了刘某的支付宝账户,陆陆续续转走了刘某13万余元的钱款,又透支了近3万的花呗、借呗额度。在同居期间他给阿芳的那1万多元,也都是其丈夫刘某的钱。经刘某和阿芳报警,陈某被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王翔
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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