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考察评估全球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十项一级指标之一,也是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的工作重点。今年1月,上海已在全国率先实现注销企业一网通办,通过流程再造,实现企业退出机制的便利化、透明化、规范化;而时隔数月之后,这道难题再次被突破——针对“僵尸企业”死而不僵的结症,上海市场监管局、市高级人民法院联手解决注销难的“卡脖子”问题。
一道难题,为何一年之内能两次“破壁”?其背后是,上海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意见,加强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加快推动机构改革融合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越是困难越要保持锐意创新勇气
为企业办理“死亡证明”,今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已实现“破壁”——通过流程再造,各政府职能部门相互协作,从串联审批变成并联预审办理,大大提高了效率,为企业节约了办理时间。
虽然是“全国率先”,但市市场监管局并没有沾沾自喜——因为“卡脖子”难题还未得到完全解决。在该局登记注册处处长俞培刚看来,企业的出生就像一张白纸,但企业走向“死亡”时却可能“伤痕累累”,当企业碰到诸如账册文件灭失、无法正常清算等“硬伤”时,难以走通注销程序,这道难题依然“无解”。
把问题找准查实,把根源剖深析透,局里的党员干部于是走出办公室,求解可能性。
法院是破产案件的审理者,上海法院去年共受理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497件,同比上升226.97%。市高级法院的领导干部同样愿意迈出一步,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完善市场主体依法退出机制,打造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学军告诉记者,针对这些“硬伤”,市市场监管局与市高级法院“一拍即合”,双方围绕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裁定执行等问题展开系列调研,今年来已进行多次会商,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双方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带着问题学,奔着成效改,亮出几把“刷子”
在一次次会商中,市市场监管局带着问题学,奔着成效改,在各种问题中提取“公因式”,找到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
“通过多次努力,我们破解了‘僵尸企业’注销的难题。”陈学军告诉记者,对于因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账册、文件灭失,企业人员下落不明,无法正常清算的“僵尸企业”,在履行相关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后,仍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公司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有关终结清算程序的裁定文书,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同时,登记机关不再收取清税证明,可大大简化公司注销登记材料。
企业注销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在一次次会商中,现实中碰到的问题都摆上了台面:如果企业无法清算,那么,“死亡”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如果企业还设有分支机构,那么,如何避免新的“注销难”问题?
这些问题,在《会商纪要》中都能找到答案。陈学军介绍,通过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仍无法清算或全面清算的,将由人民法院在相关终结清算程序裁定书中,载明债权人依法主张权利的内容。公司注销后,债权人仍可以依法向清算义务人或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主张其合法权利。与此同时,设有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的企业,在终结清算程序前,应对其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进行相应处理,这是公司注销所需履行的责任义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还将与市高级法院继续加强协同合作,进一步厘清边界,避免企业、股东、行政机关因注销而陷入循环诉讼,进一步降低企业退出市场的制度性成本。
据悉,除了破解这道企业“死亡证明”难题之外,今年6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还统筹整合线下线上资源,实现“一门、一窗、一网”办理;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实现“双减半”……陈学军说,市场监管部门将牢牢抓住机构改革创造的有利条件,在痛点、难点、堵点中寻找改革的突破点,在找差距、抓落实中谋划思考市场监管改革的努力方向,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作者:本报记者 徐晶卉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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